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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商局注册窗口电话(成都工商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的联系号码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电话:028-85394311

办公地址:成都市致民东路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传真号码:028-85394313

邮政编码:610061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在蓉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等外资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

5、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按职责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以及受理、处理举报等工作,负责12315网络体系建设;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对全市范围内的直销企业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7、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行为;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反垄断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9、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和依法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调解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保护工作。

12、指导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责任。

13、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1、内设机构:

市工商局设1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处

(3)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处(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服务处)

(4)市场监督管理处(合同及中介行业监督管理处)

(5)广告监督管理处

(6)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7)信息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8)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处

(9)新经济发展服务处(社会企业培育发展处)

(10)计划财务装备处

(11)人事处

(12)宣传教育处

(13)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直属机构:

市工商局设7个直属机构:

(1)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

(2)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分局

(3)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分局(品牌发展促进处)

(4)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销监督管理分局

(5)成都市工商公平交易执法一分局

(6)成都市工商公平交易执法二分局

(7)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参考资料来源: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概况

成都工商局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成都工商局的投诉电话是12315。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关于工作任务的相关内容:

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即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统一整合为12315热线,以1231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统筹全系统12315话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国12315热线数据,强化对各地12315热线的业务指导,确保各地号码段合法规范使用,推进各地统一接听顺利通畅。

在省级、地市级设立辖区独立的12315投诉举报热线,分省级相对集中接听登记、市级相对集中接听登记两种模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不设立独立的热线渠道。

扩展资料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关于工作任务的相关内容:

全国12315平台按照“统分结合、兼容并包、安全可靠”原则进行标准化建设,确保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基层所五级体系互联互通、数据管理安全可靠。

总局制定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业务标准和数据标准,并对全国12315信息化网络建设进行总体把关。各地要做好网络和数据的安全防护,强化对投诉举报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各地对政务服务平台或外单位转办的信息开展转换互联,推动数据信息全部归集到全国12315平台。提升12315平台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方便快捷实现12315数据的应用和共享,有效服务事中事后监管。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信阳质量监督局——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

四川成都青羊区工商局电话是多少?

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28-85394311

地址:成都市致民东路6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所以现在没有四川成都青羊区工商局的说法,只有市场监督管理局。

扩展资料:

1、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二巷4号 028-86607500

2、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1号 028-83933039

3、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新都区东环路 028-83010239

4、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西安路142号 028-85822751

5、金堂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金堂县明珠公寓西侧 028-84981783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

百度百科-工商局

在成都注册公司哪里可以办理

法律分析:注册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侯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53 联系电话:028-85588955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牛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49号附6号 联系电话:028-87652170 成都青羊区工商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鼓楼北三街1号 联系电话:028-86618909 成都锦江区工商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均隆街7号 联系电话:02884441602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都分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环路五巷33号 联系电话:028-83010239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温江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大南街63号 联系电话:028-82723087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白江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北路62号 联系电话:028-83302356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华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96 联系电话:028-689190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成都市工商局在哪儿?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96号

证照管理 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证照管理事务2、办理窗口: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窗口3、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办结)4、收费标准及依据:50元/次(每个副本收费1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局价费字(1992)414号。5、窗口电话:843635106、咨询电话:84363510 7、投诉电话:68919000二、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5、《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增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内容应包括:申请的事由、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换照申请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增加《企业营业执照换照申请表》(公司/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副本。(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刊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成都市金牛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沙湾中路东二路5号窗口 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歇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歇业登记 2、办理窗口: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3、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4、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换发营业执照每户20元,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每户10元,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10元,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费每个3元。收费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登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工商办字(1988)第90号》、价费字(1992)414号 5、窗口电话:87705488 6、咨询电话:87705488 7、投诉电话:68853341 二、法定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金牛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查、核准后,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凭《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当场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四、申请材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材料: 1、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经营场地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材料: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个体工商户歇业登记材料: 1、 个体工商户歇业登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正副本。注: 委托他人代理办理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出资人签字并署明“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