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建初始注册怎么办理(二建怎么申请注册)
- 公司注册
- 2023-01-12
- 40
二建如何注册
一、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如下文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01 申报注册
1.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02注册期限
1.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2.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03初始注册提交材料
1.《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04结果公示
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建设部审批时不再组织专家复审,仅对申请人重复注册、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审核意见汇总后移送建设部。建设部应将审核意见结果汇总后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05注册证书发放
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经审批同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后发放,办结10日内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汇总表》报建设部备案。
二建考过了之后要去哪里进行注册?要什么资料?要收费吗?
二级建造师注册网站为:中国建造师网
初始注册操作流程:
1. 个人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并提交给注册企业审查。
2. 注册企业审批后,提交给地市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3. 经地市主管部门批准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 由省级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打印证书并发放。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 资格证书、学业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文件。
4. 逾期申请初次注册的,应当提供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注册的操作流程:
1、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2、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3、需要提供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下条款规定相同),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1-12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s://www.liuninggang.cn/article/1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