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营销问题(互联网保险颠覆了保险营销员)
- 网站优化
-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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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一、销售误导问题
(一)欺骗保险消费者。
在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过程中,对保险产品做不实宣传,关键信息描述与合同条款约定不符。为吸引消费者购买,故意使用误导性词语,混淆和模糊保险责任,导致消费者不能正确理解产品功能和特点。片面或者夸大宣传保险责任,混淆保险产品与其他理财产品的界限,如以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等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夸大收益。
(二)投保告知不充分。
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对除外责任、风险提示、客户告知、投保须知、续保条件等可能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未作出明确说明或进行特别提示。销售页面所载条款或保险责任不全,重要内容未采取特别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对于产品停售的,未提前对投保人进行告知。
(三)隐瞒承保信息。
投保流程深度嵌入互联网平台其他业务流程(如网络借款、会员加入、商品或服务购买等),而隐瞒保额、保费、保险责任、保险产品的承保机构等投保信息,导致消费者对购买保险产品不知情。未按照有关要求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信息披露,互联网平台未在显著位置披露合作机构信息,未提示保险业务由保险机构提供。
二、强制搭售和诱导销售问题
(一)强制搭售。
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过程中,通过默认勾选、捆绑销售等方式,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与网络借款平台合作,强制消费者在借款过程中购买指定渠道或指定公司的保险产品,变相收取“砍头息”,若不投保则无法办理借款。在预订火车票、机票、酒店过程中,强制搭售保险,若不购买保险则不能享受优惠折扣。
(二)诱导销售。
互联网平台突出宣传“零首付”“低首付”“首月仅为X元”等字样,而未能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宣称“免费赠送”“免费领取”,实则后续收取客户保费。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限售、限时、限量”“限时优惠”“剩余X份”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以“分享有礼”“红包补贴”等方式,非法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诱导销售保险。
(三)套路续费。
保险合同订立过程,特别是网上投保时,网上投保页面设置不规范、不科学,诱导消费者勾选“自动续费”,而后续扣费不提前提醒,也不经客户选择或确认,直接通过系统扣费。限制消费者取消续费选择权,未提示客户取消续费的操作方式,取消自动续费的操作接口隐蔽、设置过于复杂。
三、经营不合规不审慎问题
(一)非法经营。
与保险机构合作的互联网平台未取得保险业务的经营许可但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将其分支机构或者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互联网平台,违法违规作为自营平台开展保险中介业务。保险销售人员未按有关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保险机构与从事理财、P2P借贷、融资租赁等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平台合作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二)违规经营。
互联网保险产品报行不规范,条款设计开发不合理,未严格执行报备的保险条款费率。未严格执行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的相关监管规定,对销售页面管理主体、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的边界和销售风险点进行有效管控。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中,保险机构存在虚构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客户信息不真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经营不审慎。
保险机构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以“技术服务费”“营销宣传费”“租赁费”“培训费”等名义向其支付佣金。保险机构向互联网平台支付的费用脱离市场合理水平,超过保险产品预定费用率。保险理赔服务不及时、不到位,存在拖赔、惜赔等问题,投诉处理不及时。
四、用户信息安全问题
(一)违规收集用户信息。
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处理及使用个人信息。
(二)信息安全隐患。
用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互联网保险客户的资金支付以及用户的信息都集中在互联网系统上,存在资金被盗取、用户信息被非法利用的风险。
互联网保险的弊端有什么
弊端有不能提供需求分析服务、没有专人提供服务。
拓展资料:
优势分析
投保方便,可自由选择:投保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流程十分简单,且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直接在手机上完成自助投保,非常便捷。并且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求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
价格便宜:互联网保险产品通常要比线下产品便宜。
弊端分析
不能提供需求分析服务:投保保险产品根据自身保障需求风险指数来配置,但是一般消费者而言很难分辨。进行需求、风险分析需要具备一定的保险知识且能够读懂并筛选重要的保险信息,但是互联网保险并没有这项服务。
没有专人提供服务:在线下购买保险产品一般都会有保险代理人为我们服务,协助我们投保,并解答相关专业问题,另外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代理人也能帮助我们进行理赔。但是在互联网上投保,无法提供专属的服务人员,如果投保人有疑问都需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所以互联网保保险都以较简单的产品为主,并且保障期限也相对较短。
互联网保险,指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交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网络保险无论从概念、市场还是到经营范围,都有广阔的空间以待发展了。
2020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出台了《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聚焦互联网保险销售页面管理与销售过程记录,明确互联网保险销售环节、页面内容与互动方式,创新销售页面版本管理机制,应对互联网背景下由于保险销售页面不断迭代更新带来的取证难等问题。
互联网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
对客户来说,传统保险和互联网保险,分别有何利弊?
传统保险是指大家通过保险公司线下网点、保险代理人、银行保险等渠道购买的保险。而互联网保险,也称线上保险,是指主要通过线上渠道,如保险公司自有的官网、APP、保险商城、第三方保险商城以及保险经纪人等渠道购买的保险。
接下来,学姐来跟大家好好的讲一下这两者有何利弊。开始前,学姐先给大家奉上一份投保前指南:买保险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这些关键知识点!
一、传统保险的利弊
传统线下投保比较好的一点就是有专业人员提供一对一的专门服务。大家在办理业务时遇到问题往往是可以通过专业人员的指引得到快速解决的。另外,传统线下投保会让人更加安心,有“买保险的真实感”。
不过,传统保险的营销模式,一般是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约定时间地点洽谈,需要反复讨论才能出方案,投保的整个流程都需要代理人跟进,时间成本比较大。而且线下保险通常是一家实体门店或一个保险代理人销售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消费者可选择的产品较少。
二、互联网保险的利弊
互联网保险可直接在线上进行购买,既方便又省时。另外,线上保险的第三方销售平台往往是将多个保险公司的产品进行聚合销售的。因此,客户可以挑选到的产品种类范围和空间也比较大。
不过,互联网保险的销售平台众多,有些不法分子会投机取巧,冒充保险机构,利用假冒的保险平台虚构保险产品,通过高额回报骗取客户的资产。如果客户防范意识不够,会比较容易上当受骗。
那么,怎样才能在网上买到靠谱的保险呢,来看看专家怎么说:怎样才能在网上买到靠谱的保险?看这两点就够了!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线上和线下买保险的区别内容的朋友,这篇文章就不要错过了:网上买保险靠谱吗?线上保险和线下保险的区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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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营销策略研究目的
互联网保险营销策略研究目的是实现合作双方的共赢。互联网金融为保险公司跨领域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平台,随着保监会对一些不成功的奇葩类保险产品的清理,新兴的保险产品正在向着更具服务性的方向发展。互联网保险营销目的在于通过创新解决新的营销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合作双方的共赢。所以互联网保险营销策略研究目的是实现合作双方的共赢。
注意!互联网保险销售的常见套路
套路二:通过默认勾选捆绑销售。不少人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网上购买机票火车票,稍不注意勾选可能就同时投保了搭售的意外险、延误险。如果在付款后马上发现“被投保”且无相关需求,那么只能退票重买或者联系客服退保;如果没及时发现,本身就有相关保障的消费者就白花了冤枉钱。事实上,这种在线平台与其票务、酒店预定页面通过默认勾选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侵害了用户和投保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套路三:隐藏 健康 告知暗藏理赔风险。买保险不仅是投保人选公司选产品,不同保险产品对被保险人也会有一定的门槛限制,如果被保险人年龄超标或身体状况不符合 健康 要求,就无法投保。虽说大部分网上最热销的 健康 险产品,都会以弹出告知、勾选特别提示等方式提醒投保人了解产品的 健康 告知以及除外责任条款。但也有极少数产品会为了促销量而将《 健康 告知》、除外责任等条款设置在不显眼的位置,由此可能造成为被保险人投保时轻松便利,但申请理赔时却可能遭遇纠纷或拒赔的情况。
套路四:高息产品不要轻信。除了正规在售的互联网保险产品,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或保险代理人可能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保险消费者要认清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尽管部分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功能,但其本质仍属保险产品,以保障功能为主,千万不要轻信保险产品超过正常范围的高息宣传。
随着网民数量的增加,特别是年轻群体更加青睐线上消费,互联网将成为释放保险业未来发展潜力的重要渠道之一。对于保险机构而言,所谓的“创新”不应仅是停留在花式营销层面,更应踏踏实实推出老百姓需要的好产品,做好信息披露和条款提示说明,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
互联网保险营销现状分析
互联网保险在过去近20年里经历了兴起、发展以及不断成熟的过程。我们将这一过程归纳为四个时期,分别包括长达10年之久的萌芽期、突飞猛进的探索期、正在经历的全面发展期和即将到来的爆发期。
一、萌芽期(1997年-2007年)
1997年底,中国第一个面向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需求的专业中文网站——互联网保险公司信息网诞生。2000年8月,太保和平安几乎同时开通了自己的全国性网站。2000年9月,泰康人寿在北京宣布了“泰康在线”的开通,实现了服务的全程网络化。与此同时,各保险信息网站也不断涌现。
然而,鉴于当时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整体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加之第一次互联网泡沫破裂的影响,受众和市场主体对互联网保险的认识不足,这一阶段互联网保险市场未能实现大规模发展,仅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起到企业门户的资讯作用。随着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探索期(2008年-2011年)
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兴起为中国互联网市场带来了新一轮的发展热潮。伴随着新的市场发展趋势,互联网保险开始出现市场细分。一批以保险中介和保险信息服务为定位的保险网站纷纷涌现。有些网站在风险投资的推动下,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在这个阶段,由于互联网保险公司电子商务保费规模相对较小,电子商务渠道的战略价值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因此在渠道资源配置方面处于被忽视的边缘地带。保险电子商务仍然未能得到各公司决策者的充分重视,缺少切实有力的政策扶持。
三、全面发展期(2012年-2013年)
在这一时期,各保险企业信托官方网站、保险超市、门户网站、离线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互联网业务,逐步探索互联网业务管理模式。其中,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保险行业也在这一年取得跨越式发展,以万能险为代表的理财型保险引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市场。
互联网保险绝不仅仅是保险产品的互联网化,而是对商业模式的全面颠覆,是保险公司对商业模式的创新。互联网保险并不是把保险产品放到互联网上售卖这么简单,而是要充分挖掘和满足互联网金融时代应运而生的保险需求,更多地为互联网企业、平台、个人提供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保险行业已摸索出一套相对可控、可靠的体系和经验,确立起互联网保险的基本模式。保险公司进军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
四、爆发期(未来)
历经十几年的发展,电子商务对传统行业的影响正在不断加深。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等相关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保险行业的电商化奠定了产业及用户基础,保险电商化时代已经到来。
未来,移动展业净土掀起互联网保险新一轮高潮,它将围绕移动终端开展全方位的保险业务,包括产品销售、保费支付、移动营销及客户维护服务等一系列业务活动。保险业在移动终端的应用可分为四步走:第一是无纸化,将纸质保单转换为电子保单;第二是智能化,在无纸化基础上,实现展业、投保等业务简易、规范操作;第三是客制化,为客户提供回归保障本质的高级定制保险产品;第四是打造智能移动保险生态系统,包括高级定制的产品线,也包括打破时间、空间局限的全方位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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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3-22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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