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注册房地产公司费用一般多少(成都注册公司年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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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主要政策
2017.1.25
内容: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控机制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要点:
1
以科学确定出让叫价,避免出现“地王”和“过高溢价率”;
2
① 上市出让宗地成交溢价率60%及以上的需要在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
主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不得超过300亩,近郊不得超过210亩,远郊不得超过105亩。
2017.2.14
内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
要点:
禁止私募产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2017.4.6
内容:2017年4月6日,成都市主城区迎来2017年首次“土拍”,引入新机制
要点:
1
拍卖的宗地均设定拍卖出让最高限价、拍卖宗地最高价应小于最高限价,即成交;
2
拍卖宗地最高应价达到最高限价的停止应价,转为抽签。
2017.3.23
内容: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要点:
1
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2
限购区社保年限升至24个月;
3
二手住房政策24日执行,部分限购区域可跨区购买;
4
① 加强购房资格审核,支持合理购房需求;
5
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7.4.10
内容: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成都市2017-2019年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要点:
发布了2017-2019年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未来3年计划供应商品住宅用地27万亩,年约9000亩。
2017.4.12
内容:市房管局、市金融办、四川银监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要点:
1
“限售”——限购区买房取证满3年才能转让;
2
“限贷”——二套房首付6成,3套房停贷,贷款年限缩短;
3
严格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
4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购地不建、建而不售等捂盘惜售行为,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变相提高房价;
5
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证或不接受预售中价格指导的,房管局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
6
严格住房贷款合法性审查;
7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假按揭,赎楼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房屋交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协助伪造收入证明,不得挪用或协助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违背房地产真实价值进行评估协助高估骗待。
2017. 4.21
内容:成都市规划局、房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 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要点:
1
严格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及规划许可开发、建设、销售、使用,严禁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
2
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不得出现酒店式公寓,商务公寓等违规宣传用语。
2017.5.10
内容: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发布“补丁”通告,严禁虚假交易、变相捂盘
要点:
1
自2017年5月16日零时起,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与备案系统,将对成都市住宅限购区域内,2016年10月1日以来在该系统处于商品房拟定合同状态房源自动锁定;
2
在此拟定合同状态下不得擅自变更买卖主体,房屋坐落,房屋面积和价格;
3
确因住房购买资格未具备、贷款受限等原因需要解除的,买卖当事人应持买卖合同、身份证和解除说明,信用承诺等房屋所在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办理解除手续。
2017.6.19
内容: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排水管网管理维护和排放治理的工作方案》(成房发(2017)79号)
要点:
加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监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排水规划和相关标准建设并交付雨水、污水排放官网等设施。意味着未来交房“地上地下”都要合格才能交付。
2017.6.27
内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深夜挂通告,主城区“土拍”出新招,机制再升级
要点:
1
竞买资格:不接受自然人竞买,竞买人资金审查;
2
住宅用地“限价竞买+抽签竞得”;
3
商住混合用地“限价竞买+竞商业自持比例+抽签竞得”方式确定竞得人,商住混合用地达到最高限价后,进入竞商业自持面积比例,竞买人每次举牌增加自持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为5%(若最后竞自持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比例距100%不足5%,以凑整100%为竞自持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比例)。报自持小于100%商业建筑的,报持最高者为出让宗地竞得人;报持比例达到100%的,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竞得人。
2017.7.20
内容:成都市发布《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要点:
计划包括十二项主要内容:给予高层人才创新创业扶持;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保障人才住房;提高人才医疗待遇;简化外籍人停留手续;激励产业人才;发放“蓉城人才绿卡”;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提供全民免费技术技能培训;建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支持用人主体引才育才;设立“蓉漂人才日”。
2017.7.18
内容:九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
要点:
通过改革试点,在试点城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划,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2017.8.18
内容:成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挂6宗地,主城区“土拍”首次提出无偿移交租赁住房面积的竞买规则。
要点:
土地将采用“建设无偿移交定量租赁住房+限价竞买+续竞配建无偿移交租赁住房面积”、“限价竞买+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比例+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2017.8.30
内容:成都首次出让人才公寓用地
要点:
按照出让条件地块住宅部分均为人才公寓用地,建成后项目仅对《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确定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进行定向销售。
2017.9.13
内容: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要点:
房地产开发单位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对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购房人,不得拒绝其购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
2017.9.1
内容:成都市“土拍”花样升级
要点:
天府新区3宗土地将采用“配建并无偿移交基础套数人才住房+限价竞买+续竞配建并无偿移交人才住房套数”方式确定竞得人。
2017.9.27
内容: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上市与供后监管的意见》
要点:
1
严格“净土“上市审查,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一律不能出具上市意见;
2
严格上市土地周边配套设施审查。公共配套设施未建设或未形成限期解决方案的,由建设部门合适核实并函告国土部门暂停该宗地上市;
3
约定竣工时间。宗地成交后,属政府与土地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项目旅行协议书》。对项目出现未按时开竣工、未达产业准入条件等情形的,依照协议进行处罚或没收开发保证金;
4
① 先产业开发,后住宅建设。商住混合用地设计分期开发的,属地政府应按照“先产业开发,后住宅建设”的时序安排原则。
2017.9.29
内容: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印发《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编制成果的通知》
要点:
1
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以及新都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温江区、双流区等绕城内的区域,统一执行中心城区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2
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编制成果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2017.10.17
内容: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
要点:
1
到2022年,全市新开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100%;
2
2022年底,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100%,全面实现我市住宅产品结构从清水房为主到成品住宅为主的根本转变。
2017.11.15
内容: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了《成都市房地产业发展五年规(2017-2021年)》
要点:
发布(2017-2021年)政策文件《成都市房地产业发展五年规划》详细阐明了未来五年成都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方向,并重点论述了房地产与经济、城市、民生、行业等方面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7.11.16
内容:成都市房管局官网发布《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 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
要点:
暂定在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商品房,开盘销售全部采用公证摇号的选房销售方式。
2017.12.16
内容: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制定的《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两份文件正式施行,
要点:
1
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选房;
2
在政府指定网站上,实行“网上实名登记”,而开发商只有“现场购房资格合眼”权利,将登记主动权给了购房者;
3
首付门槛只需符合贷款最低标准,同权摇号;
4
开发商不得设置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
5
为节约公共资源,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购房登记平台一年内不再受理上诉人员填报信息。
全年政策综述
回顾2017年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可以发现成都市的政策指向有三个焦点:房价调控、“土拍”机制升级以及人才引进。
自2016年10月1日“成办发[2016]37号”发布以来,“3.23限购”和“4.12限贷限卖”是第二次“进一步完善”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也是第一次从“限卖”和限制信贷的角度来抑制楼市。
除了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外,本次限购的关键集中在户籍、社保以及网签三点上。限购政策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开始实施。实施之前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商品住房订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的,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由此,假设已经基本完成了购房流程的人(非本地户籍),由于没有在24日零时前完成网签,最终是没能成功购房的。
另一方面,“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一刀切”,让找到了更好的事业,却短暂地中断了缴纳社会保险,而非没有稳定的工作的年轻人无法购房。
“4.12限贷限卖”是一个对“限购”力求面面俱到的补充:多角度、全方位地严格防范投机炒房。也让成都成为继厦门、福州、青岛、杭州、广州、珠海、惠州、扬州、常州、长乐、启东、保定白沟新城之后,第13个出台楼市“限卖”政策的城市。
上半年这一套“最严限购组合拳”,彻底击垮了一部分“蓉漂”,与《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中提到的“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颇有些背道而驰。
来到下半年,自成都市发布《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后,无论是“土拍”机制的花样升级、本科及以上学历可申请落户的政策抑或是“摇号选房”都紧紧围绕着“人才引进”的中心点。
7月20日起,成都市实施“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可申请落户成都”政策,解决了一大波非本地户籍人才的购房问题;8月18日,主城区“土拍”首次提出无偿移交租赁住房面积的竞买规则;8月30日,成都首次出让人才公寓用地,建成后项目仅对《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确定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进行定向销售。竞“商业自持”、“无偿移交租赁住房面积”都“有型中”提高了开发商的成本,但同时也规范了房地产开发模式并有针对性地为“人才驻留”创造了机会。
于9月13日发布的“对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购房人,不得拒绝其购房”政策和11月16日发布的“公证摇号选房”政策的出现,给新建商品房市场“全款优先购房”甚至“仅可全款购房”的恶劣风气当头棒喝。为新一代“蓉漂”创造购房条件,促进“安居才能乐业”的人才发展理念实现。
纵观全年,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经历了摸索与实践,完成了上半年严厉抑制投机炒房行为的“一刀切”到下半年回归“以人为本”、“人才发展”的华丽转身,政策的制定也从机械、简单、直接转变得更加科学、合理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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