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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成都居住证代办-成都代办居住登记

成都居住证续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成都居住证续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成都居住证续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办理签注应当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成都居住证续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成都居住证续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1

居住证办理属于民事行为,是可以委托给他人办理的,需要出具委托书。

代办人需要持代办人身份证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和房屋租赁合同到当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民警将审核您的信息输入微机,信息完整、证件齐全、下发居住证。

居住证续期要多久?

1、居住证到期了。可以在居住证到期日前后30天内到当初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申请居住证续期。续期所需要的手续就是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即可。续期就很快了,工作人员在电脑上录入信息,然后给居住证后面贴一个续期标志就OK了。

2、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时,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签注信息,并在居住证“签注期限”项目栏登记签注信息。

3、居住证持有人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居住登记并注销、回收居住证。

成都居住证过期多久可以续

1、过期就是无效证件,可以续签。

2、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3、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4、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5、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6、居住证有效期是一年,当事人持有的居住证到期,不需要重新办理,可持身份证,居住证,到核发居住证户籍派出所申请签注,就可以。

7、《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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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居住证签注暂不支持网上办理续签的。

成都居住证网上办理可通过 【成都公安微户政】 微信公众号进行居住申报,申报审核通过后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注意事项:

一、来蓉人员申报居住登记是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二、采集点申报和网络自主申报的居住登记信息,经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后,申报信息进入系统方可生效。

申领成都居住证需满足条件:

办理条件:

来蓉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

是指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2、合法稳定住所;

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

(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成都居住证续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3

居住证自签发、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后居住证持有人继续在蓉居住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办理签注应当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注意事项:

居住证逾期30日还未进行签注的,居住证自行注销,需要重新登记,重新办证。

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2、提交材料

3、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过期居住证

3、本人近期相片(换证人员提供)

4、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营业执照的副本。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成都居住证代办多少钱,具体怎么办理?

成都居住证自己去办基本上是不用花钱。

找代办呢是3000起,基本上1到3个工作日拿。

一、2019年成都居住证办理流程

首先,居住证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的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内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然后,派出所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领证通知单》。最后,居住证申请人将在申请之日的20个有效工作日之后,携带《领证通知单》到办证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二、2019年成都居住证办理条件

1、居住证申请人必须向居住地所在的劳动保障部门交纳了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

2、居住证申请人也可以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得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

3、在成都市已经购置了房产或者是已经在房管局办理了住房租赁登记手续,而且向居住地所在的劳动保障部门交纳了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的人员。

4、居住证申请人符合成都市城镇居民落户条件,但本人因为自身原因尚未办理迁户手续的人员。

5、居住证申请人为《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没有成年的投靠子女。

成都居住证怎么样可以最快方法办理

办理成都居住证的最快方法是通过网上预约,具体步骤如下:

1. 登录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网站()。

2. 在网站首页上选择“出入境业务”栏目,然后选择“居住证业务”选项。

3. 在居住证业务页面上,选择“网上预约”选项,进入预约页面。

4. 在预约页面上,填写个人信息和预约时间,然后提交预约申请。

5. 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办理窗口进行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成都居住证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等。如果材料齐全,办理时间通常为5个工作日左右。如果有紧急情况,可以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加急办理,但需要额外支付加急费用。

成都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处理条件流动人口的居住时间在1年以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1、与使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3、购买住宅或在住宅管理部门登记住宅租赁,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4、满足成都市定居条件,但本人尚未转移户口的人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证人的未成年儿童。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居住处所证明3、本人近期相片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注意事项成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指南成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代办吗5、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处理流程1、流动人口将申请资料带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书》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印刷《收据通知书》提交申请人3、申请人在发行证明书20个工作日后拿着《收据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明书》的处理期限和费用1、处理期限20个工作日2、处理费用首次免费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成都居住证怎么办理 成都居住证如何办理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4、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5、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6、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7、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8、申领人在领取《领证通知单》15日后,持《领证通知单》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成都暂住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成都居住证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办理。需要的证件包括: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1寸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2、房主户口簿

3、户主户口簿

4、务工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