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直管学校入学细则-成都市直管学校
- 每日更新
- 2023-04-07
- 50
2022年小升初政策是什么?
小升初政策各个地区不同。
下面是成都经开区小升初政策要求:
小升初工作流程:
1、信息采集:
(1)在本区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4月20日—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2)在区外市内小学就读、需回龙泉驿区小升初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进行信息采集,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查合格后,在本区小升初。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龙泉驿区就读初中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20日—27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回蓉生信息,上传户口簿和学籍等相关材料,并在4月20日—27日工作日时间到区教育局提供户口簿和学籍信息材料,经审查合格后进行信息采集。
(4)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须于4月20日—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申请办理。
2、网上报名:
(1)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6月17日—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
(2)符合本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规定的小学毕业生自愿入学本区相关中学,须于规定时间登录“龙泉驿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电脑随机录取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6月10日—11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6月17日—20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3、组织录取:
(1)公办初中:
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的确定。
第一批次:市直属学校的报名电脑随机录取。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第二批次:本区相关中学的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第三批次: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少年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少年入学。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少年划片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少年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其中,学位紧张街镇的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到邻近街镇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2)民办初中: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6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5日,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录取和其他民办学校报名、录取。
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管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30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月11日,民办初中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
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
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任何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须于7月8日—9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初中学校学位。
已确认民办初中学校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初中学校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入学报到:
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后,小学毕业生须于7月12日—15日到学位确定学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成都经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成都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
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文体旅局、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公园城市建设局、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民政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80 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来蓉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子女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三)结果告知
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其他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部分区域公办教育学位不足的,可统筹安排到区(市)县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宣传解读,积极稳妥做好区域内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幼升小6种入学方式,家长一定要知道!
前言:
在成都基本小学都是采取的划片入学的方式,我将依照每个家庭的不同情况,把入学方式分为6种,最终的结果都是孩子可以顺利幼升小。
家长们快来看看,哪一种最符合你现在的情况呢?
1
购房+落户
购房+落户是两个步骤:
参看就近划片的前提条件:
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地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
编编提醒:也就是说只有人户一致、户籍地和实际居住一致的适龄儿童才可以享受就近入学。
就近划片也是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地划定各校入学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享有相应的学位。
如何确保孩子可以就近划片?
有一个成都户口是孩子就近入学的前提保障,尤其像是锦江区、青羊区这些教育资源比较集中的学区,家长拥有100%的房产权,孩子入学才可以是第一顺位。
购“学区房”不可不知的两大误区
离学校近就是学区房×
学区房是由政府在每学年根据片区入学生源情况而划分出来的,有些房可能上一年有学位,但在下一年则会因为政府的规划而失去学位。入学名额政策的划分每年都有相应的变化。
因此,于“学位房”,在买房前一定确认该项目是否为业主子女准备了足够的“学位”名额。此外,还要时刻关注最新的教育政策动态,譬如某规定指出:酒店式公园不在“学位房”范围内。
买房就送学位×
看了这么多,我们知道,目前市场上的买房送学位和真正意义上的学区房有所不同。一般开发商送的入学学位是有要求的,比如房源面积、房价总额、购买时间等。所以,在购房中要注意咨询清楚,并在买房协议中体现赠送面积这一项。
2
统筹入学
指的是教育局在先录取完户籍等正常幼升小,小升初的学生之后,对于部分不能走正常录取渠道的学生,统一进行统筹安排。
需要说明的是,被统筹安排的学校,必须要有空学位才会被统筹,而且一般采用的是就近原则(同个区距离居住地较近)。
例如:
李同学住在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他所在的街道对应的初中有A,B,C三所。但统筹入学时,A、B两所学校学位都满了。李同学就只能被统筹到C学校了。
本地户籍统筹
01
对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的户主、户籍地址对应房屋产权人及产权拥有情况有所要求,对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实行优先对口入学;
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在周边相对就近学校协调安排入学(以下简称:统筹安排入学)。
02
部分学位紧张的学校,小学学段内按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的办法执行。
03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入学登记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04
对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则上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05
集体户口
如果孩子入学时,家长是集体户口,即家长户口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单位,孩子入学将按照家长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实行统筹入学。
随迁子女的统筹
除了上述情况会被统筹,进城务工子女的这两种情况也会被统筹。
1、小学在成都就读,读初中时居住地变更
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在指定登记点提交申请。
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就读小学。
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例如:
林爸爸(重庆户籍),他的孩子符合随迁子女规定,就读于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小学,但他在孩子小升初时居住证(地)的地址变更为了锦江区,小升初时就只能被锦江区教育局统一统筹安排。
2.小学未在成都就读的随迁子女
户籍不在成都市,在成都市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若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就读初中的,不参加4月网上统一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地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例如:
张妈妈(江西户籍),孩子在江西读的小学,张妈妈想让孩子在成都读初中,并提交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由居住地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统筹。
3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成都随迁子女入学方式:
双轨并行
★ 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成都市居住证 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市)县统筹安排入学。
★ 其它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延续了以前“ 两个一年” 基本条件,入学原则为统筹安排入学。
PS:“两个一年”,即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
积分入学是指根据规定,义务教育段,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持有人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常见问题解答
Q1:积分入学的有效分值?
答:在昨天出台的这个成都积分入学办法中规定了,11分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只有在养老保险的缴纳和合法稳定居住这两项满足了,这11分才是对积分入学而言有效的分值。
Q2:“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到底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都可以视为“居住证明”。
其“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将由由房屋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验证。
Q3:积分的核算时间?
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及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1年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5月31日。
但从2020年起,截止时间提前到当年的5月1日。进城务工人员必须在上一年的4月前就开始购买社会保险、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等相关准备工作。
4
多校划片
实际上,多校划片是指一个小区对应多个学校。其是相对于单校划片而言,现行的模式实行的是一校一片,或者一片一校,没有进行交叉与重叠。多区划片之后,就是一个小区对应多个小学、初中。
具体实施方法是,多校划片会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实行多校划片将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仍应就近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
目前,热门的公办学校和学区仍然试行对口划片。但是2018年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华阳街道试行多校划片这一政策。
✔招生流程
5月21日:天府七小、天府四中公布招生方案
5月22日-24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陆 提供的链接进入“华阳街道2018年入学服务平台”,5月22日上午9:00开网,5月24日下午5:00关网。)
5月24日-26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到所选学校指定的审核地点审核资料
5月28日:随机派位,公布入学名单
8月31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报名方式
自愿选择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指定网站登记报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位计划数,则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大于学位计划数,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位。
取得我校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成都市小一网报,招办不再重新安排学位。未取得我校学位和未登记报名的,按要求于5月28日至6月1日参加成都市小一网报。
从中也可以看出,这种报名方式给幼升小家长2种选择。
选择一
2018年天府四中一年级招生320人,家长幼升小直接报名四中,如果报名人数等于(小于)320人,孩子直接录取为天府四中一年级新生。
选择二
报名天府四中的学生大于320人,将会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位。派位未录取的学生需要按照升学要求参加成都市小一网报。
目前幼升小多校划片仅在天府新区2所小学中试行,并未完全推广开来。但是这一入学方式值得家长关注!
5
高层次子女入学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局等15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读中小学实行特殊优惠的实施办法》(成委办〔2003〕42号)。
申请对象
来蓉工作的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江学者计划、天府学者计划入选者,以及经省、市级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同层次优秀人才。
入学方式
其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在我市范围内可按规定一次性选择任一中小学校就读。
申请条件
1、符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川委办[2003]21号)、《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川工作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川人发〔2007〕51号)、《四川省“百人计划”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及工作待遇的若干政策规定》(川组通〔2009〕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2、享受择校照顾的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只能一次性自由选择学校就读,其中义务教育段申请就读市直属学校的适龄儿童,户籍须在市直属学校所在区;若适龄儿童非成都市户籍,则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须在市直属学校所在区。
应交材料
《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入学申请表》
一式四份(教育局、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学校、本人分别留存一份)
填表须知
一、荣誉称号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高新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计划人选、“百人计划”人选、天府学者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
二、本表由申请人填写并经工作单位审核,先交省或市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省市人才办、省人社厅专家服务中心或市人社局)确认盖章后,报市或区(市)县教育局,并按规定到有关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其中,申请人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区属学校报相关区(市)县教育局,申请就读市直属学校(包括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报市教育局。
三、本表一式四份,并附以下材料:
1、现居住户口复印件(申报时出示原件)。
2、学位证、荣誉证书或《四川省特聘专家证书》复印件(申报时出示原件)。
3、拟选择高中阶段(高一除外)学校学生,由原就读学校所属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学籍专用章)出具普通高中会考成绩证明;拟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除外)学校学生,需出具现就读学校证明。
注:因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原因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提交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程图
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选择入学核准B(实质审查)
事项名称: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选择入学核准流程图(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申请步骤
第一步:
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后
(网址:),
向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 义务教育段入学申请:
选择市直属学校(包括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入学的,应于当年6月15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市政务中心教育窗口;选择区属学校的,按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办理,具体咨询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2.高中段入学申请:
应于当年5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市政府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第二步
市教育局后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返回市政务中心教育窗口。
第三步
市教育局在承诺时限内,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高中段在全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第一批录取。高层次人才子女在网上公布第一批录取结果时,凭中考网络应用通行证(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入“录取结果查询”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备注
每年入学受理一次,选择高中段的应于当年5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选择义务教育段市直属学校的,应于当年6月15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市政务中心教育窗口,选择义务阶段区属学校的,按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办理,具体咨询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6
择校入学上民办
近年来,成都的民办学校及学校品牌及教学口碑直线上升,尤其这些学校对于学生不限户籍,也成为家长对于孩子幼升小的目标学校多向民办学校倾斜得原因之一。
有谁知道近两年成都小升初的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
成教函〔2016〕35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直属(直管)学校:
现将成都市2016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入学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的规定,小升初工作应以区(市)县政府为主,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16年,全市小升初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规定,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结合《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1〕4号)规定,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从2014年起,新入学初中择校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工作,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5〕7号)执行。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服务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纳入中心城区的区域(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中心城区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委托其他机构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各民办学校应事先将初中新生入学的工作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对外发布的信息或材料须与备案内容一致。若有变动,须重新履行备案手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学校的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包括流程、内容、方式和具体时间)、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及报名方式和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文件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二、学位计划
各区(市)县应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不得任意停办初中或减少初中学位。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调研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状况、规模及适龄儿童、少年分布状况、人数等情况,科学安排初中学位,严格学位管理,按照《工作方案》规定,制定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划片派位方案,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备案。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多校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要及时公布。
民办学校实行招生计划备案制。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对各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备案申请进行核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审定结果向市教育局备案。
三、毕业信息采集
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1日至22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实际户籍所在区(市)县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按户籍所在地的小升初政策入学。
在外地就读,2016年要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户籍小学毕业生,应于4月11日至22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上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
户籍不在成都市,在成都市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就读初中的,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地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方便管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8位,前5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例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
四、中心城区学位确定
2016年中心城区小升初的学位确定分四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学位的学生不能参加以后各批次的学位确定。
第一批:艺体特长生。招收艺体特长生均实行网上报名,凡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通过市招考办网站报名,学校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专业素质测试后,确定是否录取。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第二批: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学生自愿通过市招考办网站完成网上报名,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限报三所。各民办学校自主录取,安排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确认录取资格的时间应不少于三天。
民办学校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开展咨询时间不得早于4月15日。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的民办学校,外地生源网上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5日,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早于4月30日;本地生源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23日,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早于5月29日。
第三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三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网上报名工作6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凡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登记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成都市郊区(市)县正住户籍及已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在市招考办办理学位确定手续的除外)可报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
凡具有青羊区正住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登记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
第四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实行“四统一”的管理办法,即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各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
各批次学校学位确定后,学生家长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第四批学校学位完全确定后,学生家长应在7月22日前)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郊区(市)县初中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其完整的初中入学方案于7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大力实施阳光招生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每所初中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2016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将政策向家长和学生作完整、准确的宣传、解释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承担相应的责任。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2016年小升初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4日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4-07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s://www.liuninggang.cn/article/38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