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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品油批发资质代办-成都成品油批发资质代办机构

成品油销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成品油是指经过原油的生产加工而成,可分为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其中,石油燃料产量最大,约占总产量的90%;各种润滑剂品种最多,产量约占5%。各国都制定了产品标准,以适应生产和使用的需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许可;

非法加油站是指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非法机动加油车主要是从油轮改装而来的。车辆配备流量计和气枪设备,无任何操作资格。石油产品质量差,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油价起伏不定,在高油价的压力下,一些非法加油站利用偷税漏税和批零差价的利润空间低价销售,吸引了一部分不知情的消费者。一些消费者贪图便宜,维权意识较弱,也为非法经营行为提供了土壤。

拓展资料:秋收农忙季节大量农业机械投入使用,工地工程车辆剧增,部分违法分子利用农业机械、工程车辆加油不方便这一可乘之机,非法经营“黑油站”“黑油车”。一些地方加油站布局不尽合理,特别是农村地区油品需求相对较小,利润较低,石化企业不愿意在农村地区广设网点,不能有效满足成品油市场需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办成品油经营许可证需要按照如下流程进行办理:

第五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

第六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许可。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是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

扩展资料

另附一个提醒事项,进行成品油经营除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件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因为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文件,成品油特指汽油、柴油、煤油。

它关系到国计民生甚至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战略储备物资,是一种限制流通物。成品油的生产、销售、仓储、运输需要办理许可,领取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并经工商登记方可经营。

需要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否则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成品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相关审批,成品油以及运输工具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2、提交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经验许可证的材料如下:

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的出具;

2、出具的申请文件;

3、申请人所在市,州,地商务局及县级商务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4、提交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5、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想获得成品油批发资质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需要手续如下:

一、领取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单位的申报程序

(1)企业申领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应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商务厅(省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厅窗口)。省商务厅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省商务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许可。

二、申请人参加成品油油库和加油站(点)规划建设土地的投标、竞买,必须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在取得《安徽省成品油经营企业预核准通知书》后,方可参加投标、竞买。申请人是已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且年检通过的企业,可凭相应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直接参加投标、竞买。

三、 参加成品油油库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建设土地投标、竞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向省商务厅提出预核准申请,由省商务厅核发预核准通知书。参加道路加油站建设土地投标、竞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向市商务局提出预核准申请,由市商务局报省商务厅备案后,核发预核准通知书。

扩展资料:

企业申领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所应提交的材料,按《办法》、《手册》相关规定办理。根据我省推广使用乙醇汽油等实际,申请人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时,应提交符合相关规定和解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已具备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且年检合格的企业,建设成品油油库完工,经省商务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安徽省成品油经营企业新建、迁建、扩建油库备案表》(附表7)并附相关材料,由省商务厅报商务部备案。

已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扩建、迁建加油站(点)完工,经省商务厅或市商务局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安徽省成品油经营企业迁建、扩建加油站(点)备案表》并附相关材料,报省商务厅或由市商务局报省商务厅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应该如何办理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文件;

(二)油库、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核发的油库、加油站(点)及其他设施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

(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五)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二条 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除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供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的法律文件及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除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的法律文件及相关材料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文件。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加油站(点)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

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供水域监管部门签署的《加油船经营条件审核意见书》。

扩展资料: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自收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应当给予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并颁发《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应当给予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并颁发《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对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应当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并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进行新建、迁建、扩建油库等仓储设施,须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在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油库规划确认文件,并办理相关部门验收手续后,报商务部备案。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迁建、扩建加油站(点)等设施,须符合城乡规划、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在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文件,并办理相关部门验收手续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确定经营单位的新建加油站项目,招标方、拍卖委托人等单位应取得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关于招标、拍卖标的物的规划确认文件,方可组织招标、拍卖活动;

投标申请人和竞买人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竞买。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增加经营范围或外商并购境内企业涉及成品油经营业务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商务部在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外商投资企业经商务部核准设立、并购或增加经营范围后,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