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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级建造师注册变更流程(成都二级建造师注册变更流程图)

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谢谢

企业登录北京市住建委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办事大厅--北京市执业人员注册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提交信息后打印申请表,递交申请表至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住建委。

二级建造师转注册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二级建造师转注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级建造师转注册如何办理?

转注册流程:

网上变更

第一步:进入中国建造师网的个人版,将企业名称由原来的单位换为要注册的新单位名字。

第二步:原来的用证企业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同意调出申请。

第三步:新单位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同意接收。

第四步:新单位打印出变更注册申请表,同时将申请下来的诚信金10000.00元汇到到本人账户。

准备材料

第一步:新单位将打印出的变更注册申请表、相关材料和三方协议,一起快递到个人手上。

第二步:之后,原单位开出解聘证明、在岗承诺书,并将变更注册申请表盖章。

第三步:将以上材料送到当地建委盖章。

第四步:再将盖好章的材料和上注册证书和注册印章一起快递到新单位。

原材料审核

新单位拿着以上材料送去当地建设厅注册审核。

大概十个工作日注册上了,网上公示公告就给所有余款。

建造师需要向原单位索要的材料:三份解聘证明、3在岗承诺书、注册证书原件和注册印章原件

建造师需要准备的材料:SF证正反面的扫描件、BY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原件、一寸照片8张(白底蓝底均可)

自己需要准备的材料:新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劳动合同书、社保证明清单、变更表格)

二建证转注册流程

二建证转注册流程

以下建造师转注相关手续的办法方法是由我整理以及分享,欢迎阅读!

一、登陆当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进入个人版界面,在网页上面进行相关的资料填写登陆

(要资格证书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资料),然后选择变更注册登陆,在变更的原因选项里选择聘用企业变更项,然后填写准备注册的新企业的全称,等相关资料后提交以上资料。

二、选择登录原企业版,上步填写的相关信息资料会在保存成功后的个人信息栏“未调入的'状态”里面就看的到,再由原单位先申核相关资料信息

核实通过后点击同意转出选项,再就是通知准备转入的新单位方面登录网站的企业版窗口在人员调入栏柜里状态选择“未调入”即可以查看到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点击同意调入选项,要先申查再然再上报,在正常上报后操作后把状态选择“已上报”然后在查看里面选择打印就可以了(有些地方还需要把书面打印表到原单位签署书面同意调出)然后由新企业单位带齐相关资料到当地建设主管省厅对外业务窗口办理变更注册的正式手续。

建造师变更分省内变更和省外变更

省内变更流程:

1、建造师本人网上填写变更申请信息

2、原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3、现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4、打印申请表

5、新转入方面企业单位带齐相关资料到省厅对外窗口办理正式变更注册手续。

省外变更流程:

1、建造师本人网上填写变更申请信息

2、原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3、现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4、打印申请表

5、原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6、现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7、转入单位方面相关负责人带齐相关资料到其所在地建设部门主管省厅对外窗口办理正式变更注册手续!

以上意见做为参考指导,具体操作事宜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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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怎么转,流程是什么?要办理那些手续,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需要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但各个省份二级建造师的具体注册流转程序是不同的,且不可以跨行政区流转,因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仅在颁发辖区内有效。

参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参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参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扩展资料:

参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参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

(一)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

(二)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三)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建造师官网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