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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共享住房代办(成都共享住房代办电话)

成都住建局打击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代购人才公寓等行为

9月8日,据成都市住建局官方微信消息,针对近期网络平台上出现利用成都市人才公寓、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宣传代购内部福利房或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从中收取高额费用的虚假信息,成都市住建局提醒并进行声明,希望申请人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谣言。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成都市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提供的住房。其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无需缴交其他任何费用。若符合人才安居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统一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

成都市住建局表示,任何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具备代办、代购人才公寓的从业资格,不得以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代购人才公寓等为由从中非法收取“服务费”“代办费”“茶水费”“渠道费”“更名费”等任何费用,对存在虚假承诺、伪造和提供虚假材料、变更购房人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同时,人才安居资格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百度知道成都共享住房条件是啥

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在同一年度年满30周岁。

2、 申请家庭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家庭成员不得在本市有住房。

3、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公寓。

扩展资料:

1、本市无住房的非户籍家庭也可申请购买1套。共有产权住房配给由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组织实施,优先配给项目区户籍居民家庭和在项目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居民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区稳定工作的本市无房非户籍家庭。

2、非户籍和非住房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参考来源:百度知道-成都共享住房条件

成都市怎样申请公租房

满足条件以后,成都市户籍居民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扩展资料:

需要的申请材料如下:

主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二)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三)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含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的积分结果)、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在租住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试行)

成都市怎么申请购买共享房子?

住建部将成都作为共有产权住房的试点城市之一,但是目前成都市没有颁布具体的执行政策。

目前成都市可以通过共有产权方式购买的房屋,只有人才公寓。购买成都市的人才公寓,需要满足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如果是购买保障性的共有产权住房,还需要关注成都市政府部门后期颁布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