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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代办(成都公租房代办电话)

成都公租房有哪些申请条件?

申请办理条件

(一)成都市户口住户申请办理租用补助,须与此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收入在10万余元之内(含10万余元)、单身住户年薪在5万元之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备成都市户口;

3.家中自己的房子(含租房子住公有住房)平均总建筑面积在16平米之内,且未享有别的方法的保障性住房;

4.在成都市行政区内租房子定居并申请办理房产租赁备案办理备案凭据。

单身住户申请办理的,还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法定年龄35岁;

(2)申请人为已是年的最少生活保障工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有关要求的英烈遗属、因公殉职士兵遗属、病逝士兵遗属、残疾军人、退伍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等失独家庭且已是年;

(4)申请人为民政评定的弃儿,已经成年人;

(5)申请人在成都市平稳学生就业并与用人公司签署工作(聘请)合同书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公积金且处在存缴情况。

(二)外界流动人口申请办理租用补助,须与此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年薪在5万元之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平稳学生就业,与用人公司签署工作(聘请)合同书,持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保3年及之上且处在缴纳社保交费情况,并持续缴费公积金3年及之上且处在存缴情况;

3.自己及另一半在成都市无自己的房子,且未享有别的方法的保障性住房;

4.在成都市行政区内租房子定居并申请办理房产租赁备案办理备案凭据;

5.拥有成都市暂住证且积分做到100分之上(含100分)。

(三)公共性服务业和产业链功能分区从业者申请办理租用补助,须与此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年薪5万元之内(含5万元);

2.申请人家中在成都市范畴内无已有产权年限房子(含租房子住公有住房)、无房地产迁移纪录且未享有别的方法保障性住房;

3.自己在成都市行政区内租房子定居并申请办理房产租赁备案办理备案凭据;

4.与本市用人企业签署1年及之上工作(聘请)合同书、持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上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上医保6个月及之上且处在存缴情况,工作(聘请)合同签订企业须与城镇职工基本上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上医保交纳企业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口公共性服务业从业者的,还须拥有成都市暂住证。申请人为产业链功能分区从业者的,须在与该产业链功能分区优势产业相符合的公司(工作)企业工作中,在其中非成都市户口的还须拥有成都市暂住证且积分做到20分之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年薪不当作审批条件:

1.具备全日制高校本科文凭得到相对应学士学位且毕业5年之内(含5年,海外高等院校获得的文凭及学士学位务必经国家教育部主管机构验证根据);

2.具备研究生及本科以上学历且得到相对应学士学位(海外高等院校获得的文凭及学士学位务必经国家教育部主管机构验证根据);

3.具备副高级职称及之上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职要求。

成都公租房,如何申请,到哪儿申请

一、登记对象

1、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2、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3、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中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的保障对象和单位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

二、登记方式

保障对象可通过窗口登记和网络登记两种方式进行登记。其中,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

1、窗口登记

保障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到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6号天府博览中心一楼成都住房租赁服务大厅公租房窗口进行登记。

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还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相关证明等)。

2、网络登记

符合本批次登记条件且意愿参与本批次承租意向登记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的保障对象除外)可以通过登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进入“住房保障”界面,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专栏”参与第五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登记。

已参与2018年第一、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未选房的保障对象,将自动纳入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保障对象不需重复前往窗口登记及网上登记。

三、登记时间

1、窗口登记时间: 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日9:00至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网络登记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至2018年9月25日17:00。

四、登记地点

1、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11、18-19层

电话:(028)86279694

2、成华区房管局

地址:建设西街1号

电话:(028)84332257

扩展资料

温馨提示:

1、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选房顺序。选房顺序通过摇号产生。

2、窗口按照上述编号进行分段登记,请保障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窗口进行登记。

3、截至2018年9月25日17:00前未通过网上或窗口登记的保障对象,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4、已参与成都市2018年第一批次和第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并取得《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或签订了《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的保障对象不能参加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

参考资料

成都市住房保障局-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公告

请问,成都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条件,怎么申请。

公租房申请基本条件:

先简单的做一个梳理,没有达到就没有必要往下看了,公租房,外地户口,本地户口都可以,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单身也可以申请。

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

《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请问在成都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近日,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公布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信息,

如何申请公租房?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速看↓

大源青年公寓▲

高新区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租金标准按照公租房周边房屋市场租赁评估价格的70%确定,每两年调整一次。房源分配原则上按季度、批次统一组织。

房源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源双河四期

地 址:盛邦街886号

房屋面积:套一(50)

租金价格:套一1050元

项目名称:大源公交B站

地 址:南华路1397号

房屋面积:标间(52㎡) 套一(55㎡) 套二(97㎡)

租金价格:标间980元,套一1050元,套二1400元

项目名称:大源青年公寓

地 址:天府二街1325号

房屋面积:全户型(40㎡)

租金价格:全户型450元

项目名称:西北一期 (1号苑南院)

地 址:尚雅路88号

房屋面积:全户型(40㎡)

租金价格:全户型340元

项目名称:西南一期(6号苑)

地 址:合信路811、833号

房屋面积:单间(40㎡) 套一(66㎡)

租金价格:单间340元,套一640元

大源双河四期▲

申请条件

(一)有集体合租公租房需求的企业或其他盈利性组织,工商税收关系应在成都高新区内。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职工入住时处于劳动合同期限内,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

(三)已婚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单身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

(四)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11+2”中心城区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五)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六)申请成都高新南区公租房的,单位注册地需在成都高新南区;申请高新西区公租房的,单位注册地需在成都高新西区。

(七)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大源公交B站▲

申请流程

温馨提示:建议随时关注房源更新情况,有任何疑问可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二)《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汇总表》(原件,盖鲜章);

(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员工入住资格申请表》(原件,盖鲜章);

(四)申请人(已婚含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人(已婚含配偶)社保证明、(或医保证明)(原件);

(六)申请人(已婚含配偶)公积金缴存明细、个人贷款额度试算表(原件,如未缴存由单位出具证明盖鲜章);

(七)申请人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个人房屋登记记录证明(原件);

(八)申请人(已婚含配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盖鲜章);

(九)申请人(已婚含配偶)收入证明(原件,盖鲜章);

(十)上年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仅年审需要)。

补充:个人房屋登记记录证明、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试算表、个人社保缴费明细均可登录“成都市民云”APP下载打印。

注意事项

(一)租金支付执行先付后住原则。以用人单位方式申请的,租金一年一付;租赁合同1年1签,合同期内租金标准不变。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水、电、气、光纤电视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但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经审查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承租人应当退出公租房。

(三)用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公租房申请及配合主管部门落实公租房后期监督管理工作。入住职工不再满足入住条件时,应当协同、督促入住职工及时退房并结清相关费用,若未及时退房并结清相关费用,该用人单位5年内不得再享受成都高新区有关住房保障政策。

(四)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审部门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由公租房持有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公租房;承租人不配合的,将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公租房的;

2.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

3.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

4.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5.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7.连续6个月不缴纳租金的;

8.不再符合公租房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9.存在违反公租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

(五)公园城市局采取锁定房产信息、限制商品房合同备案及存量房交易备案等手段,强化住房保障群体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承租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需办理合同备案及产权手续的,需先与公租房持有单位解除公租房租赁合同。注销公租房租赁资格后,方可解除相关锁定。

房源变动情况等更多内容,请戳文末“阅读原文”跟进了解

信息来源: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成都公租房申请政策规定和办理资料是怎样的

政策规定: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合租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参考来源:

办理资料: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

2、身份证

3、居住证

4、劳动(聘用)合同

5、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

7、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8、等相关证明材料。

成都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如何申请?

这个就看你自己的自身状况,成都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3.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二种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怎样申请也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如果你刚大学毕业想找房屋租赁过渡,如果你是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无房家庭,就可以到成都各区房管部门参加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了。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至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高新区为区规划建设局)登记;

2、单身无房职工,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原件至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登记;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至用人单位所在区房管部门登记。

租金最高可享受7折优惠

据介绍,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拟建标准为单套建筑面积25—60平方米,单身职工申请承租建筑面积25平方米的公租房,2人户家庭申请承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的公租房,3人户及以上家庭申请承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公租房。

公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70%-80%确定。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年收入7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同类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缴纳公租房租金,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的个人按同类住房市场租金80%的标准缴纳租金。

希望以上的回答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