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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管业务代办(成都市城管大队)

成都市武侯区城管举报电话

城管举报电话:12345

受理机构: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福南路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

办公电话:028-85077453

传真电话:028-85050752

扩展资料: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要工作内容

市和区(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下列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一、违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二、违反下列事项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

在城市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越国家标准、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造成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

三、违反工商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户外公共场所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违反水务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或者侵占城市河道从事建设活动的行为。

五、违反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户外公共场所销售食品、违法经营餐饮摊点、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

武侯区政府-综合执法局(市民服务热线)

成都市政府-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武侯区城市管理局)

成都市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成都违法建筑举报电话是?

成都违法建筑举报电话:

成都市城管行政执法总五支队:86260914

天府新区:68772814

高新区:85133110

青羊区:87322977

锦江区:84518850

金牛区:87538616

武侯区:85080183

成华区:83255100

如发现有违章建筑,可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

扩展资料: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章建筑

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法制处。起草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案件质量评审;负责开展城管系统的普法工作;指导法律顾问室业务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负责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模式研究;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组织制定城市管理专业技术标准,协调城市管理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改造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统计和年鉴编辑;承担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维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执法等经费的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局资金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局财务监控管理,参与局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负责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管理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核查和财务情况编报工作。

(五)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拟订环卫事业发展规划、环卫行业技术标准,编制环卫作业经费计划;监督管理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制考核;参与城区垃圾转运车、压缩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监督管理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街道冲洗降尘及洗车场(站)的规范化设置;指导城市环卫行业的招投标和市场化等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扬尘治理工作,承担市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城市景观管理处(挂广告设置管理处牌子)。监督管理城市市容景观、城市公共空间景观及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拟订城市道路照明、夜景灯饰管理办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行业管理标准;监督管理城市市容景观重大技术改造和城市照明及夜景灯饰工程;牵头编制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户外广告设置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不含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及其两侧80米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机场路旁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和管理。

(七)市政管理处。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市政设施;拟订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专业规划,牵头组织检查考核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含新建、扩建、改建)等重点市政工程的设计、建设、竣工验收,负责接收移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维护经费核定、技术改造方案及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埋设或架设各种管杆线等设施;监督管理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道路桥梁隔离栏、护栏等构筑物的设置;负责超重车过路(桥涵)核准;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作业市场。

(八)综合执法管理处。负责协调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织、指挥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集中行使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法排放城市生活污水,违法堆放、倾倒固体废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占道商贩的行政处罚权;牵头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组织协调中心城区大型商贸活动及全市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牵头治理非法书写、张贴小广告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考核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九)执法督察处。负责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督察和执法队伍作风督察;负责对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督查;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制度和网络体系建设;负责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现场查处纠正,对城市管理执法中违章违纪问题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建议、意见。

(十)区县工作指导处。指导区(市)县城市管理工作;参与考核区(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组织协调中心城区以外区(市)县的全市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

(十一)基建设备管理处(挂安全监督管理处牌子)。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负责局基建项目的实施和预决算审查;牵头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引进设施、设备的招投标、项目建设、油料材料供应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管理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装备的配置和保养维护,统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装备和执法标志;负责局安全生产及设施装备管理,规范生产技术标准,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场地运营,监督医疗废物处置。

(十二)市容市政服务管理处。负责市容服务收费的行政监督、检查和管理;执行有关垃圾、城市道路占道挖掘等收费管理办法,指导开展相关收费工作。

(十三)宣传教育处。负责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检查评比标准;负责城市管理的社会宣传教育,统筹对外发布城市管理公众信息,收集、整理媒体及网络舆论涉及城市管理的信息。

(十四)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

(十五)纪检监察处(挂审计处牌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六)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成都城管投诉电话是多少

成都城管投诉电话是028-61995085。

成都市城市管理问题监督投诉热线方式:

一、监督投诉渠道

(一)市长公开电话(24小时):12345。

(二)市城管执法总队监督投诉电话(24小时):028-61995085。

二、办理机构

(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

(二)市城管执法总队(具体行使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

扩展资料

成都市城市管理问题监督投诉网络理政平台受理范围:

一、受理范围:

在我市行政管辖区域、管辖范围内,在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职责、权力清单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针对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非紧急救助类求助、咨询、建议、反映、投诉等。

二、不在网络理政平台受理范围内的诉求:

1、超出我市行政管辖区域、范围的;

2、属于国家、省级单位和地方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职权范围的;

3、属于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职权范围的(涉及社会管理事项除外);

4、由国家、省、市有关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认定不再受理,已办理终结的;

5、已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途径办理的;

6、属于110、119、120等紧急救助类服务热线受理范围的;

7、无实质性内容的信件。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成都市城市管理问题监督投诉热线

成都开洗车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目前我市城区洗车站的管理是备案管理,开展洗车经营业务必需要有固定的营运场所,并向城市管理部门备案。洗车经营业务手续在成都市市政服务中心(草市街2号1楼)市城管局窗口办理。

清洗美容展备案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城市机动车清洗美容展备案登记表;

二、清洗美容站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设置清洗美容站的,应出具法人代表委托书);

三、清洗美容站房、地产使用(包括租用)证明材料;

四、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污物清运、处理措施(含委托清运、处理);

六、清洗美容站位置图;

七、清洗美容站平面布局图;

八、环境保护相关资料;

1、环保部门对机动车清洗美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

2、环保部门对清洗美容站环保设施“三同时”的验收批复;

3、环保部门批准发放的排污许可证;

4、清洗美容站与危险废物收集或处置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收集或处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