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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成都委托公证处(成都合作制公证处)

请问成都市有哪些公证处?

1、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原四川省公证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家证明机关。2006年4月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要求,四川省公证处更名为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四川省公证处更名后,原四川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继续有效,所涉及的公证质量责任、债权债务以及公证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由更名后的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承接。

2、成都公证处

成都公证处(原成都市公证处)是西南地区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国办公证处,同时也是西南地区唯一经外交部、司法部授权,代当事人办理外交部领事司和各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公证处。

成都公证处的前身是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隶属于成都市人民法院的公证科;1975年,设成都市公证处;至上世纪80年代初,划归成都市司法局主管;1993年,更名为成都市成都公证处,为成都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

3、成都市蜀都公证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是司法部、外交部备案的依法行使国家证明权的公证机构。

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员协会的关怀下,经全体公证人员的共同努力,已经成为西部地区著名的公证品牌,是西部最具规模、最具实力的公证处之一。

扩展资料

业务范围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

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

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

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蜀都公证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公证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成都的公证处都在哪里啊?

律政公证处:成都市人民西路105号少成大厦5F

国力公证处:成都市金属大厦7F(人民商场对面)

市公证处:成都市东城根下街35号

蜀都公证处:后子门28号房地产交易中心4楼

青羊区公证处:江汉路222号

武侯区公证处:高升桥东路16号

扩展资料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公证处

收房需要办理委托书,成都成华区公证处在哪里呢?

办理委托证明资料1,本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委托授权书),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

成都市成华区公证处在建设路那边

世纪联华超市附近

人民检察院那里。

具体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公证处,位于一环路东三段148成华区机关大院后二楼,

电话:028-84332103

84302363

84330758

成都成华区公证处第二室位于双庆路2号,二环路东三段与万年场路路口北侧

联系电话:028-84431412

028-84302363

在成都金牛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在那个公证处办理好点

在有资质的地方都可以办理,我知道的好一点的公证处就是蜀都公证处!

深圳集体户口迁出到成都,需要公证委托书,公证委托书可以成都的公证处办理吗,如何办理

委托书公证所需材料:

1、委托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章程;委托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2、委托人提供的委托书文本或公证人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为草拟的委托书文本。

3、委托内容涉及婚姻状况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或出具的有效证明、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涉及亲属关系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开具的证明;涉及财产的,应提供所涉财产的财产凭证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涉及放弃或主张继承权的,应提供被继承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委托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的财产凭证。

4、与委托书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委托行为地。

2、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可代办。

3、委托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须重新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