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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职公积金代办 成都离职公积金代办机构

成都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 离职后怎么提住房公积金

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或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

(一)提取证明材料:

1.本人户籍证明;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身份证明: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③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持委托书为职工代办业务的,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和委托期限。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④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⑤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提取申请时间: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三)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注意:

1.职工申请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3.托管户提取业务,离退休提取业务,离职提取业务应在职工缴存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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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吗?怎么取?

可以。

一、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应提供当年民政部门颁发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四)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五)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提供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

(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注销原因为出境定居)。

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五、租房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身份证明材料:

(一)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四)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五)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六)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六、购买商品房提取: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二)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提供:

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款票据。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七)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扩展资料:

(一)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二)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四)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还需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鉴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产权商品住房(含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五)已注销单位封存账户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经职工本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回单》上签字确认已离职,即可办理销户支取。

(六)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七)仅适用于政策(成公积金委[2015]1号)发布实施后(2015年5月4日)新增的购房消费和新发放的购房贷款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斤级管理中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房提取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买商品房提取

成都离职了公积金可以提取吗?需要什么材料!

一、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二、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三、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扩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对于公积金,相信很多都有听说过,因为我们经常讨论单位待遇的时候,会提到五险一金,这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如果不使用的话,会越积攒越多,很多人就会想到把账户里面的公积金取出来。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对于公积金,相信很多都有听说过,因为我们经常讨论单位待遇的时候,会提到五险一金,这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如果不使用的话,会越积攒越多,很多人就会想到把账户里面的公积金取出来。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 成都公积金 可以选择代取吗?成都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1、其实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进行 代取公积金 这一步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申请 提取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贷款 的可在较后一次的还贷时提取。

3、 商业贷款 的可以提取两次,分别为 购房 时可以提取一次,较后还贷时还可以提取一次。

4、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并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市 户籍 或户籍迁出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

5、各地方对于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可能会有补充或者增减,具体以地方的实际规定为准。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你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并且遇到代取公积金的问题。有些地区规定不允许他人代取公积金,但是有些地方却允许代取,一般代他人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授权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手续较为复杂。

二、成都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人要根据规定准备相应的资料,填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 审批表》交给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单位的人力部门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相关材料及单位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清单。

3、本人只需要持公积金提取清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核心指定的地址办理即可。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成都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以及成都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的相关问题,很多朋友认为住房公积金只有在还房贷的时候才能够用到,其实不是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由职工申请提取到个人的账户,只不过需要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要满足了条件,按照上述的提取流程,就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到个人账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