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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龙泉驿职业学校招生要求 成都龙泉驿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2022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四川 财经 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四川省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办学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

学院隶属四川省财政厅,是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四川省“ 双高计划 ”建设立项单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三条 省外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批次及招生代码以该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

第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录取考生。

第五条 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原则录取,所有进档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 志愿 依次录取。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六条 考生进校后,学院以英语安排教学。因会计(中澳合作)专业澳方课程实行双语教学,要求报考此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会计(中澳合作)专业招生代码以四川省教育 考试 院公告为准。

第七条 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考生可在本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九条 报考学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三章 学历 证书 颁发

第十条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学分,达到 毕业 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文凭。会计(中澳合作)专业,在修满澳方、学院规定的学分后,颁发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TAFE会计专科文凭和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文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学院建立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 学费 补偿贷款代偿、 就业 资助金、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 新生 入学“绿色通道”,保障每位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二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教育收费政策性文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21】7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由学院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对于冒用学院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有关省(区、市) 高考 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六条 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28-84642024(兼传真) 028-84642070

纪检监察办:028-84642073

邮    编:610101

学院网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005

三、在川招生代码:5189

四、招生计划及对象

1、招生计划:以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2、招生对象

高职(专科):招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招收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高考考生号)并参加了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组织的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对口高职(专科):招收参加2020年四川省组织的对口高职考试的应(往)届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生。

五、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833号(西河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北路7号(机投校区)。

六、办学类型及层次: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是专科。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满年限,学业合格,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八、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单招录取规则按《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执行。

3、所有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课则需参加当年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课统考。

4、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学院认可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6、学院按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7、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8、学院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定执行。

9、非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总分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一是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二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10、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文化考试成绩不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顺序择优录取。

11、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12、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3、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应符合以下要求:年龄在17~2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疤痕,相貌端庄,气质佳,男生身高在1.73~1.85米,女生身高在1.63~1.75米,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色弱和斜视。报考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应符合以下要求:年龄17~2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或明显身体缺陷,语言表达能力正常。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和斜视。刺绣设计与工艺(蜀绣设计与工艺)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装潢设计)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14、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官网()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就处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1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如已经注册,取消其学籍;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九、自我约束机制

1、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3、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

十、学生学费标准及退费原则

1、学院按照经四川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收取费用。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提供国家、学院两级奖助学金及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

表1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一览表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元/人·年)

电子商务

9500

网络营销

12500

移动商务

12500

互联网金融

12500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9500

物流管理

9500

跨境电子商务

9500

会计

9500

财务管理

9500

商务管理

9500

连锁经营管理

9500

文秘

9500

会计信息管理

11500

建设工程管理

9500

建筑工程技术

9500

工程造价

9500

市政工程技术

9500

交通运营管理

12500

护理

9500

空中乘务

14000

旅游管理

9500

酒店管理

9500

会展策划与管理

9500

市场营销

9500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95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9500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95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9500

汽车营销与服务

9500

服装设计与工艺

9500

刺绣设计与工艺(蜀绣设计与工艺)

12000

应用电子技术

9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9500

软件技术

9500

移动应用开发

9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9500

动漫制作技术

950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95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9500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9500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14000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14000

广告设计与制作

12000

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设计与制作)

12000

环境艺术设计

12000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

12000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装潢设计)

12000

注: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收费及退费工作。学生缴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教育部门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4811011 传真:028-84811022

监督电话:028-84811549 网址:

电子邮件:zjc@schxmvc.com.cn

2022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四川 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生 考试 委员会关于2022年招生 工作 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 Urb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Sichuan,学院代码为14175。

第二条 学院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351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

第三条 我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举办方为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我院是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毕业 证书 的发放:学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

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院招生 就业 办公室是招生录取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育思想、办学条件、 专业设置 等;

2.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负责生源基地规划和建设;

5.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提出各专业招生计划建议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查,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院跨省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报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在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与《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上公布。

第四章 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 新生 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以英语为教学语种。个别专业对应职业岗位需要开设其它语种试点教学班,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试点班。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 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 志愿 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 类、 体育 类专业成绩认定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定

我院所有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专业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 分数线 的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健康和考试成绩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学院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 高考 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的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 退费办法:按《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在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七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8-84683030、84683131(可传真)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

如下:

第一、就是学历需要符合条件,必须是高中、职高、中专、中职毕业学生,应往届都是可以的,男女不限制,需要面试,面试合格,政审合格之后就可以。

第二、航空方面的专业多数是服务行业,需要五官端正一点的,身体健康,身材苗条的,性格开放,行为橘子端庄。

第三、眼镜视力最低标准要不低于4.8才行。

第四、在身体裸露部分,比如: 预部、手臂、面部应该没有明显的疤痕。,

第五、要求无传染病、没有精神病史、没有慢性疾病史,没有肝炎病史。没有很明显的外、内八字。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Chengdu Aeronautic Polytechnic),简称成都航院,位于成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国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全国率先试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学校之一、中航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学校"SGAVE项目试点学校。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5年;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原成都航空工业学校改建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学校划转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

截至2014年9月,学校占地近900亩,校舍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13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原值近2亿元。有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人,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及自考学生45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