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营销报告 互联网金融营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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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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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网络营销调查报告范文
中小企业网络营销调查报告范文
中小企业调查报告
我所在的调研小组所调查的企业都是一些刚刚经历金融危机正处于恢复中的中小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历来是国家关注的焦点,并且存在大量褒贬不一的文章,此次调研,使我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中小企业的地位
1、中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正逐步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生力军。
2、在农村经济中处于主体地位。
3、中小型企业是大型企业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助手
经营特点
(一)生产规模中等或微小,因而投资较省,建设周期短,收效较快
大型企业相比较,中小企业的首要特征之一,即在于企业规模小、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但凡是小企业,基本上都是一家一户自主经营,使资本追求利润的动力完全体现在经营者的积极性上。由于经营者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反应灵敏,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治理权合一,既可以节约所有者的监督成本,又有利于企业快速作出决策。其次,中小企业员工人数较少,组织结构简单,个人在企业中的贡献轻易被识别,因而便于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激励,不像大企业那样在庞大的阶层化组织内容易产生怠惰与无效率的情况。可见,中小企业在经营决策和人员激励上与大企业相比具有更大的弹性和灵活性,因而能对不断变化的市场作出迅速反应。所谓企业小、动力大、机制灵活且有效率。当有些大公司和跨国企业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不得不压缩生产规模的时候,中小企业却在不断调整经营方向和产品结构,从中获得新的发展。
二)对市场变化的适应性强;机制灵活,能发挥“小而专”,“小而活”的优势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人、财、物等资源相对有限,既无力经营多种产品以分散风险,也无法在某一产品的大规模生产上与大企业竞争,因而,往往将有限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向那些被大企业所忽略的细小市场,专注于某一细小产品的经营上来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以求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进而获得更大的发展。从世界各国的类似成功经验来看,通过选择能使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的细分市场来进行专业化经营,走以专补缺、以小补大,专精致胜的成长之路,这是众多中小企业在激烈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最有效途径之一。此外,随着社会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化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摆脱了“大而全”、“小而全”的组织形式。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化生产同大型企业建立起密切的协作关系,不仅在客观上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大企业发展,同时也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三)经营范围的广泛性,行业齐全,点多面广;成本较高,提高经济效益的任务艰巨
一般来讲,大批量、单一化的产品生产才能充分发挥巨额投资的装备技术优势,但大批量的单一品种只能满足社会生产和人们日常生活中一些主要方面的需求,当出现某些小批量的个性化需求时,大企业往往难以满足。因此,面对当今时代人们越来越突出个性的消费需求,消费品生产已从大批量、单一化转向小批量、多样化。虽然中小企业作为个体普遍存在经营品种单一、生产能力较低的缺点,但从整体上看,由于量大、点多、且行业和地域分布面广,它们又具有贴近市场、靠近顾客和机制灵活、反应快捷的经营优势,因此,利于适应多姿多态、千变万化的消费需求;非凡是在零售商业领域,居民日常零星的、多种多样的消费需求都可以通过千家万户中小企业灵活的服务方式得到满足。
(四)中小企业是成长最快的科技创新力量
现代科技在工业技术装备和产品发展方向上有着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向着大型化、集中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又向着小型化、分散化方向发展。产品的小型化、分散化生产
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非凡是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许多中小企业的创始人往往是大企业和研究所的科技人员、或者大学教授,他们经常集治理者、所有者和发明者于一身,对新的技术发明创造可以立即付诸 实践 。正因为如此,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技术型的中小企业像雨后春笋般出现,它们在微型电脑、信息系统、半导体部件、电子印刷和新材料等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有许多中小企业仅在短短几年或十几年里,迅速成长为闻名于世的大公司如惠普、微软、雅虎、索尼和施乐等。
积极推行技术创新战略,不断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所谓企业的竞争优势,说到底是由它所能为客户创造的价值决定的,但这种价值的多少则取决于企业的.核心能力——技术创新力。市场竞争与其说是产品竞争、服务竞争,不如说是技术竞争。因为通过服务及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所带来的价值增加毕竟是有限的,只有通过技术创新开发的新产品所带来的价值才是无限的。
鉴于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低成本劳动力的传统优势正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挑战,因此,通过技术创新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已成为中小企业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焦点。具体来讲,中小企业应从自身的 人才 、资金相对不足的实际出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一方面应积极利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科研、技术优势,通过共同分享研究开发成果来促进科技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缺乏自主开发新产品的条件和经费,因此要注意扬长避短,专注发展自己的核心专长。
例如,充分利用国内外现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生产技术,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资源的利用率。此外,还可以在不根本改变产品性质的前提下,对产品进行改良。例如,变化其外形、包装,色彩、附属物件等,对其生产加工过程进行改变、革新,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改善质量、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竞争能力的目的。
培育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仅要发展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产品、技术和服务,还必须通过合理产权结构和制度设计,引导企业走向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大部分中小企业属于个人或家族私营性质,由于权力的高度集中,企业的工作经常是命令代替计划,随意性太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管理层级的增加,产权制度的缺陷也日益暴露出来。
让员工参与到企业管理中去,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构建"参与型"企业文化,能够促进企业形成高度的团队精神,减少决策失误,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发展战略是多样化的,中小企业在具体作战略选择时,要遵循一条原则:“适者为优”的原则,即中小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适时、适度、适合企情、适合环境的战略选择才是最优的战略选择。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的生存还会遇到更多的困难,从长远发展来看,只要中小企业根据自身状况,科学地制定发展战略,控制经营风险,化不利因素为有利条件,就能为自身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大空间。
金融危机下,搜索引擎营销成为最受企业欢迎的推广方式
在已经开展搜索引擎营销的企业中,九成企业表示将在09年加大或保持在搜索引擎方面的营销投入,即使在受金融危机影响很大的企业中间,这一比例也高达81.7%,表明搜索引擎营销正越来越受到广大中小企业的欢迎和认可。
被调查的企业经过改制后,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动地等待政府的拨款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它们在新的体制、新的经营理念下灵活运用多种方式积极筹集资金。
除了仍然积极主动地与银行进行沟通取得其支持外,企业将精力更多地放在自身的发展和内部资金的积累上,通过内部留存利润灵活地运用自有资金。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中小企业群体正在茁壮成长。他们在信息化方面最迫切的需求就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基本的管理规范,这需要有中小企业专属的信息化解决方案支持,而不能采用粗放型管理或者延续以往传统的大型企业模式。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逐渐成熟,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加入到信息化的行列中来。
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营销的现状
1、基于网络状态下的这种金融运行模式不但具有迅速、便捷的特点。
2、而且还对以往的一些金融模式带来了新的挑战与威胁。
互联网金融营销都是怎么做的?
做为一个多年经验的老市场,谈谈我的想法:
互联网金融和其他互联网平台一样,最重要的就是流量,而基于其行业的特殊性,精准流量会更加重要(感觉是废话...)
一般来说,推广大致分两种,付费和异业合作(换量)
但是我首先要提一下:
做为互联网金融,现在找异业合作不是很容易了,毕竟现在互联网金融太多,良莠不齐,很多都在打擦边球,今天在明天可能就不在了,所以很多品牌不太和金融合作,这个题主要有心理准备
接下来说正题
互联网金融首先谈异业合作要了解自己重点要走哪个方向
举个例子:
企合邦(百度搜索企合邦)平台有一部分的互联网金融是和整形美容医院合作,现在整形的女生越来越多,年龄层业越来越少,而整形的费用对小女生来说也是一笔不菲的费用,所以你可以在你的合作区域内,与整形医院合作,做整形贷,整形医院着急客户,一般只要资质OK都愿意合作的
根据这个案例,可以总结一下,只要是消费比较高而最好消费年龄段有下降趋势的行业都可以合作
常见的车贷、房贷等等就不说了,太常见了
我举几个常见金融异业合作的例子可以尝试合作一下:
旅游平台、酒店、高端购物平台、婚庆等等
这些品牌的好处就是不单单是通过他们推广而是可以互利共赢,谈合作会容易一些
现在互联网金融主流的方式还是通过贷超、CPA、CPS付费的方式
就像一开始就说的,异业合作已经不是互联网金融主要的推广方式了,金融平台的利润空间很大,能找到靠谱的流量渠道才是正道,哪怕需要推广费用
比如:
这些就是一些大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企合邦找流量渠道的截图,通过CPA的方式(CPS比较难,除非返佣很高又愿意预付)
找贷超、APP等这些线上平台合作,流量效率会比较高,但这类合作新手去做的话,也会又很多坑,刷量、骗钱等等
希望能帮到你
互联网金融营销读书心得
篇一:读书心得——互联网金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国家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互联网行业和金融行业都成为国家重点的扶持产业。互联网行业在自身不断发展的同时,还在激发着其他行业的变革。“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更是成了大势所趋。对于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在近几年成为了企业与学者们研究的新课题。该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编订的。
作为首部系统论述“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著作,作者解密创客金融、创业金融新机遇、新模式、新发展。开创性地提出“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众筹是人类社会继股份制之后第二个伟大的制度发明”等论断,并深入阐释“众筹金融”理论。本书也是首部“众筹金融”体系化著作。作者全面论述“互联网+”战略背景下如何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众筹如何改变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传统金融的商业模式与组织形式。在全部八章内容中,既有理论的深度和高度,又有丰富详实的前沿案例;既有商业经营模式与行业发展趋势的前瞻,又有风险防控措施与监管政策建议的论述;既有丰富充实的内容,又有各式各样的图表。深入浅出的论述方式,使读者可以“互联网+”时代下,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有一个宏观感受。
该书有以下几个核心观点:
1. 互联网改变人类的生活,众筹改变中国的命运
2. 众筹是与公司制同样伟大的制度发明
3. 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
4.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众筹金融
5. 互联网是推动金融普惠的重要力量
6. 众筹改变金融格局、金融模式、金融基因
7. 众筹改变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
8. 法治是金融创新的第一生产力
9. 众筹是互联网精神:平等、开放、协作、共享的集中体现
10. 让天下没有浪费的资源是众筹的核心价值
11. 股权众筹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众筹尤其是股权众筹,是实现社会主义的重要路径!
13. 金融的未来是交易所,交易所的未来是众筹金融交易所
14. 世界就是一部众筹史!
15. 众筹是一个信仰!众筹社会主义!
16. 中国发展的最大的一次机遇已经来临!
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交织共同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技术创新带来的生产力发展引发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释放了技术创新的潜力,可以说,产业变革与人类社会的进步始于技术创新,而成于制度创新。正是因为有了股份制,将分散的私人资本联合起来形成集中的股份资本,生产规模得以扩大,才能让蒸汽机走出实验室,广泛应用于火车、轮船、印刷机,才有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进而有了社会经济的腾飞;第二次工业革命在能源、交通运输、通信等领域的巨大进步,兴办大型企业对巨额资本集中的需求与私人资本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伴随市场关系、信用环境、法律制度的日益发展,以社会大生产为基础的股份制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企业组织。
进入信息社会,特别是在未来万物互联的时代,传统产业为“互联网+”所改造,信息沟通成本大幅降低,边际成本近乎为零,垂直集中已经不是发挥最高效率的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生产方式、管理模式发生根本性改变,这种改变产生了共享经济的基础,使得人类社会进入协同共享的时代。未来,众筹将成为继公司制之后人类社会发
展的重要生产组织形式。众筹就是面向公众筹集资金,特别指以资助个人、公益慈善组织或商事企业为目的的小额资金募集。而我们认为,众筹不仅仅是一种“资本为王”的融资行为,其更大的意义在于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社会资源低成本有效整合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互联网+”就是一个众筹生态圈。
而保险作为众筹的一种,互联网对其产生的影响会更加明显。通过对本书的阅读,笔者认为互联网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改变保险行业:
1、消费市场:需求多样化,消费个性和思想行为受到重视
互联网的信息对称功效,让消费者地位上升,服务要求越来越高,且保险消费意愿由隐形而显性,消费主动性、频次和金额提升,带来更广泛的保险产品创新空间:“保险生活化”成为重要的创新方向,“服务即产品”从隐性理念上升为显性指标,消费者不再为买保险而买保险,保险随着互联网润物细无声渗入衣食住行娱购医甚至感情生活,从经济补偿升格为对冲负面体验的工具,由此将衍生出无数花样翻新的保险产品,或许很多保险产品看上去根本不像保险,更像是服务标准。另外,互联网让保险经营企业有机会捕捉到梦寐以求的“售前”数据,在交易之前就能了解目标客户的个性和偏好,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更为个性化的服务和方案,这意味着R、V的提升和T、C的降低。
2、代理人:加剧优胜劣汰导致结构性变化
超过300万的庞大代理人,将是互联网带来唯一令人不安的变数。保险公司、代理公司管理失位,让这个庞大的群体争议频频。无疑,作为成本最为昂贵的销售渠道,其阵地已被互联网蚕食,生存空间遭遇严峻挑战:
代理人在价值链中的`地位和话语权将弱化,以往与保险公司讨价还价的筹码,将因为信息技术的进步逐步丧失殆尽,比如“客户是谁的”、“我的工作是自己说了算还是被管着”,比如保险公司将通过网络提供售前增值服务以换取代理人对客户名单的控制权,以及应用LBS技术管控代理人的展业轨迹。
专业技能和展业效能无法提升的代理人势必被淘汰,而先知先觉者主动求变,通过互联网来获得客户,或提升专业能力、服务水平,承揽更多品牌、更多品类的金融产品,还会有些代理人将不再独立销售,而是与互联网结合,成为销售链条中的部分环节,催生“O2O”模式,还会有些代理人将转向三四级城市、乡村等互联网不发达的市场。
随着互联网和整个保险产业链发展迅猛完善,代理人规模会缩减、能力提升,在地域和消费者层次分布更为均衡。
3、经代中介:大众市场集中度增加
数以万计客户粘度高的兼业经代,和以法人业务为主的专业经代,暂不会受制于互联网。但面向大众市场的经代中介市场份额太小,人才沉淀、资金实力不如其上游的保险公司,没有话语权,没有充裕的资源投入转型,加之历史包袱沉重、不愿看也看不懂互联网,在“金融脱媒”的大趋势下将被无情洗牌出局,唯一的优势是灵活。
而互联网则可以让“灵活”发挥到极致,保险电商将以分销为主,早期触网的中介电商平台因此而存活并有机会做大。
4、互联网电商:客大欺店或反客为主
“电商平台”拥有金融保险机构垂涎欲滴的巨大资源:海量的消费数据、关联的行为偏好和商品数据、支付交易入口和潜在的信用数据、庞大的关系链和话题积聚成为与金融保险机构利益交换的筹码,但贪婪可能导致无法达到降低保险销售成本的初衷,成为为人诟病的房地产第二。
7、 +1:新兴行业配套产业链百花齐放
保险生态圈本身尚不健全,缺失基础性商业元素、第三方中介弱小、缺乏行业价值共识、各自为政的IT行业标准、缺失信用和医疗等公共基础数据,社保与商业保险隔墙而立等等,
原因或因为发展阶段不成熟,或者因为灯下黑或短视,或者因为市场格局不够开放,也有商业基础薄弱的历史所致。
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加之市场的力量、监管的引导,以及资本的助推等生产关系要素,一方面将迅速打破垄断和藩篱,另一方面创造大量的新生市场主体。
综上所述,互联网对保险的改变可能是翻天覆地的,对于我司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在“互联网+保险”的模式下,只有把握住时代的脉搏,才能“直挂云帆济沧海”。
篇二:互联网金融线上营销学习心得体会
互联网金融线上营销学习心得体会 六月25号和六月26号连续参加了我公司组织的两次关于互联网金融线上营销培训,聆听了资深专家沈溪老师的精彩授课,使我受益匪浅。
沈溪老师通过课堂讲述、案例分析、图片展示、详尽细致的讲述了互联网线上金融营销和我公司网站存在的问题,所授课程案例详尽丰富、贴近实际、可操作性强。通过培训一是使我对营销有了新的认识,从而激发了学习欲望。二是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差距。三是拓展了视野,开拓了思路。
通过学习学到了利用线上进行营销,利用网上现有的社交工具,如百度知道、文库、贴吧论坛和其他导航网站进行客户的收集,同时第一次接触到百度站长和站长工具等网站进行后台的数据收集更新,通过数据的搜集可以了解到客户在互联网上通过哪个渠道或是链接来到我们网站,什么时间的搜索量最大,什么地区的搜索人数最多,然后和优质的网站或平台继续合作,数据差的网站我们可以停止合作或是适量调整。梳理了我们网站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一一对应解决方案和负责人。
通过这次学习也深深感到自己的不足,在对于后台技术方面,可以说掌握的知识微乎其微,以后会在这方面加强,会多像希望、郭宇学习关于技术的简单知识和制作网站图片的知识,同时也会多和沈溪老师沟通学习,不懂的要及时问,及时学,积累经验和知识。同时认识到
因为专业或是工作环境和任职等多方面条件,和沈溪老师存在的很大的差距,只能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不断的积累学习摸索,并多和相关人员多多沟通,把自己的工作做到位,日积月累,持之以恒,一定会有所成绩。
网站的营销工作并非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而是个漫长的整个团队持之以恒互相沟通协作的工作,是个不断摸索前进的过程,运营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的活动配合,如每天在知道、文库、贴吧、论坛等渠道发布广告,积累到一定的时间必然会有所成就的,风控人员严格控制风险,技术人员完善网站,维护开发网站功能,行政财务其他部门做好后勤工作,保证整个公司有个安稳的后方,通过各个部门的协作沟通网站必然会像着好的方向发展。
再次
感谢授课的沈溪老师,同时更感谢公司平台给这个学习机会,学到的知识会学以致用,更好的回报公司。
篇三: 《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报告》-读后感
今天有幸拜读了陈勇、杨定平、宋智一三位学者的《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报告》这部新著,使我受益匪浅。该书是专家、学者对当前中我国互联网金融长期研究的结晶,是互联网金融学的前沿,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概念进行了科学的定义,剖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展望了互联网金融的远景,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本书结合我国当前国情,详细论述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内容详尽,各有千秋。其中对煜达投资城的研究最为透彻,煜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定平先生以服务实体中小微企业为宗旨,依靠资深技术团队,搭建产学研为一体的平台,创建了煜达投资城,该平台从单纯的平台中介服务转向家居产业链金融、股权投资、新兴产业投资四大模块,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学管理,化解风险,为投资人赚取丰厚的利润,解决了融资人的燃眉之急,实现了投资、融资双赢的目的。
投资实业是煜达投资城的主要特色,也是公司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实体产业主要有雅堂家居有限公司、盛世鸿雅家具有限公司和四川面道股份有限公司。家居产业链金融是煜达投资城的又一大创举,这种方式风险可控,操作简便。“不熟悉的不做”是规避风险的最佳选择。
总之,本书的亮点很多,值得投资人去研究,去发掘,去推广,本人才疏学浅,抛砖引玉,有不当之处望各位批评指正。
宏观环境会给互联网金融营销带来哪些风险
您好:
网络金融风险:我国的监管状况及完善对策 摘要: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与网络金融的发展不适应等诸多不足。因此,要通过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构建安全体系等措施来加强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 关键词: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网络金融是金融与网络技术全面结合的产物,其内容包括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网络期货、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网络金融的发展使我们面临着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的金融风险形式和类别,认真分析网络金融风险,加强防范和管理,是深化我国金融改革、实现稳健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网络金融风险分析(一)风险来源网络金融主要经营电子货币和电子结算等虚拟金融业务,因而除了具有传统金融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市场风险外,从技术、业务和法律角度分析,还存在以下特定风险:1.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安全风险。由于网络金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缺陷必然形成其安全隐患:一是目前许多金融机构采用UNIX系统主机终端模式,而UNIX系统未提供主机与终端之间的通讯加密,它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其源代码已经公开,如从一台联网的UNIX工作站上使用“跟踪路由”命令,就可以看见数据从客户机传送到服务器要经过的许多不同节点和系统,因而存在严重的安全漏洞。二是TCP/IP协议安全性差。由于Internet采用的是TCP/IP协议,该协议在实现上力求简单高效,而较少考虑安全因素,大多数网上的信息加密程度不高,在电子邮件传输过程中很容易被窥探和截获。三是防火墙安全性不高。目前许多防火墙在配置上无意识地扩大了访问权限,从而可能被外部人员利用,从中获得有用信息。四是未能对来自网络的电子邮件携带的病毒及Web浏览可能存在的恶意Java/ActiveX4控件进行有效控制,病毒通过网络扩散与传染,传播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很快被感染。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导致整个网络的瘫痪,是一种系统性风险。(2)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必须选择一种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撑,因而存在技术选择失误的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可能导致的信息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也来自于选择了被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落后、网络过时的状况,导致技术和商业机会的巨大损失。对于传统金融而言,技术选择失误,只是导致业务流程趋缓,业务处理成本上升,但对网络金融机构而言,则可能失去全部的市场,甚至失去生存的基础。2.业务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来源于系统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重大缺陷而导致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可能来自网络金融客户的疏忽,也可能来自网络金融安全系统和其产品的设计缺陷及操作失误。操作风险主要涉及网络金融账户的授权使用、网络金融的风险管理系统、网络金融机构和客户间的信息交流、真假电子货币识别等。(2)市场信号风险。市场信号风险是指由于信息非对称导致网络金融机构面临不利选择和道德风险而引发的业务风险。如由于网络银行无法在网上鉴别客户的风险水平而处于不利地位,网上客户可能利用他们的隐蔽信息和行动做出对自己有利但损害网络银行利益的决策,以及由于不利的公众评价而使网络银行面临丧失客户和资金来源的风险等。在虚拟金融服务市场上,客户不了解每家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优劣程度,大多数会按照他们对网络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平均质量来确定预期的购买价格,往往出现提供低质量服务的网络金融机构可以被客户接受,而高质量的网络金融机构却被排挤出网上市场的现象。(3)信誉风险。信誉风险是指网络金融机构无法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不能树立自身的良好信誉,从而无法从事金融业务。一旦网络金融机构提供的虚拟金融服务不能达到公众所预期的水平,或者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反应,或者网络金融机构的安全系统曾经遭到破坏,就形成了网络金融的信誉风险。无论这种破坏的原因是来自内部还是来自外部,都会影响社会公众对网络金融的商业信心。3.法律风险。网络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违反相关法律、规章和制度规定,以及在网上交易中没有遵守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这些法律和规章制度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和货币发行制度等。二是网络金融法律的缺乏。我国网络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法规还相当缺乏,如在网络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定经济合同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面临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还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二)类别形式由于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更新,网络金融风险也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征,目前国际国内网络金融风险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别:1.电子扒手。一些被称为“电子扒手”的金融偷窃者专门窃取别人的网络地址,这类窃案近年呈迅速上升趋势,因为Internet服务在给金融机构和用户提供共享资源的同时,也为窃取金融机构、用户秘密数据的非法“侵入者”提供了机会,一些窃贼盗取金融机构、企业秘密卖给竞争对手,甚至因好奇盗取金融机构和企业密码,浏览企业核心机密。据美国官方统计,每年银行在网络上被偷窃的资金达6000万美元,而每年在网络上企图利用电子化盗窃作案的总数高达5~100亿美元。“电子扒手”多数为解读密码的高手,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抓获,通常能够查获的约为1/6,而只有2%的网络窃贼被抓获。2.网上诈骗。网上诈骗已成为世界上第二种最常见的网络风险,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互联网上提供各种吸引人的免费资料等作为诱饵,当用户选择接受时,病毒也随之进入用户的计算机中,并偷偷修改用户的金融软件。当用户使用这些软件进入银行的网址时,修改后的软件就会自动将用户账户上的资金转移到不法分子的账号上。网上诈骗包括市场操纵、知情人交易、无照经纪人、投资顾问活动、欺骗性或不正当销售活动、误导进行高科技投资等10种形式,据北美证券管理者协会调查,估计每年网上诈骗使投资者损失100亿美元。3.电脑黑客。“黑客”是指非法入侵电脑系统者。克罗地亚3名中学生“闯入”了美国军方的电脑系统,破译了五角大楼的密码,从一个核数据库中复制了美国军方的机密文件。据美国参议院一个小组委员会的估计,1995年全球企业界损失在“黑客”手中的财富达8亿美元,其中美国企业损失4亿美元。出于对“黑客”闯入国家安全防务系统的担忧,甚至对未来“电子珍珠港袭击”的防范,目前已经有许多国家具有制造电子炸弹的能力,这对金融安全问题造成了极大的潜在风险。4.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病毒已经对金融机构电脑系统形成了巨大的威胁,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全世界已知的计算机病毒已达18000种,另外尚有上百种待查明的也在流传。1999年4月26日CIH病毒的爆发,就使我国4万多台电脑不能正常运行,大多数电脑的C盘数据被毁,其中中国民航的20多台电脑也被感染,部分航班时刻表数据被毁。近期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从2005年8月到2007年10月间,全国感染各类网络银行木马及其变种的用户数量增长了600倍,用户每月感染病毒及其变种的数量约有160种左右,而且病毒发展正在呈加速上升趋势。5.信息污染。信息时代带来信息污染和信息过剩,大量无序的信息不是资源而是灾难。互联网用户数和网络业务量的急剧增加,带来了新的问题,包括大量商品广告等网上“垃圾”,不仅影响到网络金融机构发送和接受信息的效率,更严重的是使潜在的风险与日俱增。二、目前我国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现状自1998年3月6日,中国银行成功进行第一笔电子交易,开启网络银行序幕以来,网络金融业务获得了高速发展,但对其风险监管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1.风险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涉及网络金融的法律和制度仅有2004年8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法》)和2001年6月发布实施的《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几个办法。“办法”显然带有一些过渡性特征,对于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不够深入或并未触及,且条文空洞,可操作性较差,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实践。《法》的出台有利于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但对客户的安全教育并没有相应的要求,对目前证书存放和容易被导出的风险没有相应的防范规定,对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与其他商业银行自建认证中心的法律地位问题也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就风险监管的法律体系而言,还存在诸多空白领域,如:对网络金融交易主体各方的关系(即客户、金融机构、网络服务商、网上商户和金融认证机构等)不能依法进行调节,责、权、利及纠纷界定不清;作为跨国界的业务交易平台,网络金融容易产生管辖权、法律适用性、知识产权等法律界定问题,目前尚无专门法规来规范;黑客问题深深困扰着网络金融,在我国金融法规中,对黑客问题的处理和预防存在着模糊之处,《刑法》中量刑也很轻,不足以威慑其犯罪行为;作为故意犯罪,网络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作案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但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来制裁。2.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1)缺乏统一的行业规划。由于我国网络金融在起步阶段没有一个负责统筹规划的部门,整体上缺乏统一和长远的规划,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自为政。(2)缺乏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由于缺乏行业协调,各金融机构网络业务采用的硬软件标准、数据加密强度、密码设定、通讯安全控制等核心安全技术、传输数据包括格式、用户接口(如IC卡)标准等关系安全的技术参数,目前仍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3)缺乏统一的行业权威。由于统一的金融认证制度建设滞后,一些主要金融机构的网络金融认证大都采用自己的认证体系,致使已建成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颁发的电子证书覆盖率较低。不仅影响网络金融证书的服务效率,而且各家金融机构重复开发认证系统,对社会资源也是一种巨大的浪费。以上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同业服务联合与行业间的深度合作,也不利于网络金融行业的统筹发展和整体风险防控。3.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的发展。(1)分业监管体制面临挑战。网络金融的发展已经逐步突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尤其是银行业可以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服务,这不仅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挑战,更是对现阶段分业监管模式的挑战。(2)外部监管体制面临冲击。网络金融是以全球客户为服务对象,和传统金融活动相比,它超越了分支机构设置的局限性,实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性,这为小金融机构和大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和进一步推动全球金融一体化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难度,特别是对我国按经济区域设置人民银行和按行政区域建立银行业监管机构的体制冲击较大。(3)监管内容亟待充实。网络金融的发展不仅改变了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方式,而且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产品销售方式和交易处理方式,如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在网上企业对企业的商务活动)和B2C(Business to Customer,指在网上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商务活动)结算支付方式等。这一系列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扩张了电子货币的发行与创造功能,不仅促使金融市场潜在风险日益加大,而且使现行的金融监管内容亟待充实。(4)风险控制策略急需调整。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过程中,主要是表现为事后控制,事前规划、事中监测与控制明显不足,风险控制措施表现出很强的事后补救性,在风险控制手段上,表现出静态性、滞后性,不能随着业务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控制策略与方法,这与网络金融的发展态势极不适应。4.监管人才缺乏。网络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高科技性对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业务和管理知识,又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实践经验;既要有丰富、扎实的金融法规功底,又要有开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宽广视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中,远没有形成一支能满足网络金融业务监管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三、完善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监控网络金融面临的风险点多、涉及的利益面广,有必要从完善法制环境、加强准入管理、健全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治理。1.健全法律制度。可考虑以《商业银行法》、《电子签名法》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为基础,制定或完善关于网络金融业务的法律和规定。(1)加大网络金融的立法力度。尽快制定《数据保护法》、《电子资金划拨法》、《信息和通信服务规范法》等,明晰网络金融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2)对现有法律不适应网络金融发展的部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刑法》中关于金融计算机犯罪的内容及相关条款,对利用电脑实施的犯罪行为加大量刑力度,威慑“黑客”等不法分子。在《民法》中应体现社会经济的时代特点,明确造成网络金融风险应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承担民事责任。(3)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在数字签名的识别和确认、交易证据的保存、交易双方当事人责任的分担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以保证交易安全、出现纠纷时数字证据的真实有效和交易中的个人隐私。2.加强市场准入管理。(1)将技术设施状况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之一。申请开办网络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不仅要有相当规模的网络设备,而且还需要有确认交易对象的合法性、防止篡改交易信息以及防止信息泄露等方面的关键技术。(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对网络金融业务的公示、信息披露和系统设计等要有制度性安排,对网络金融机构的设立或新业务的开展,必须具备完善的风险识别、鉴定、管理、风险弥补和处置方案。(3)制定、完善各类交易操作规程。对客户申请开立账户、客户授权的声明、一般交易程序等拟定细则,防止违法交易和侵害网络金融交易系统的违法犯罪活动。(4)对网络金融业务实行类别管理。制定分类标准,对银行金融业务能力和资信能力进行分级,从而对网络金融各种业务的开展加以限制和许可。(5)实施灵活的市场准入监管。按照开办网络金融业务主体和其申报经营的业务不同,除对其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等进行检查外,还要对其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电子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进行检查,对网络金融机构普遍建立相关信息资料、独立评估报告的备案制度进行审查,保证网络金融机构在退出市场时客户不会因信息缺失而造成损失。3.完善监管体制。(1)健全网络金融风险监管体系。成立“国家(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任主任,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工业与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推动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立法,制定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协调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的重大工作事宜。在银监会内设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司”,作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建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小组”,服从“委员会”和“监管司”的工作安排,组成能够统一指挥、调度灵活的网络金融监管队伍。(2)加强协同监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相互开放各自的信息资料库,并定期通报各自的监管情况,促进联动监管,提高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3)加强国际间的网络金融监管合作。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积极同有关国际组织(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或与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建立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制度,学习国际上的最新技术,对于可能出现的国际司法管辖权冲突等与相关国际组织或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及时进行有效协调。同时,借助国际间的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加强对借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非法避税、洗钱等行为,对利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跨国走私、非法贩卖军火武器及贩卖毒品等活动,对利用网络银行非法攻击其他国家网络银行的电脑黑客网站,以及其他国际犯罪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形成能有力保障我国网络金融健康运行和对全球网络金融负责的监管体系。4.调整监管策略。(1)不断提升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在监管实践中,应提高全面掌握网络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情况的能力和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预测水平,增强宏观控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还要加强网络金融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2)完善对网络金融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内容体系。在现场检查中要着重对技术要素进行检查:对网络金融客户口令管理、网络防火墙功能、网络金融的场地与关键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定网络金融是否恰当选择适用于其环境的加密技术、关于网络金融系统病毒检测和预防程序。在非现场检查中要着重检查业务发展规模,包括交易额、网上银行客户数、业务覆盖区域和盈利能力,监测受到黑客攻击和入侵的次数、受到病毒感染的次数、业务运作系统出现问题的次数等。(3)建立强制信息披露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比传统金融业务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则,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频度及职责等,通过财务报表、网上公示等手段披露有关网络金融业务的信息。(4)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优势,建立实时跟踪监测系统,加强监控,同时还可以在网络上采取“制定规则,巡逻抽查”的方式,对网络金融的运行状况及是否“违规”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及时纠正或采取处罚措施。5.构建安全体系。(1)加快研制和开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信息技术。包括各种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系统软件、加密算法等,从保护国家金融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提高网络安全性能。(2)改进网络运行环境。加强计算机网络和中心机房的管理,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措施的投入,增强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的防攻击、防病毒能力,维护计算机硬件安全,保证网络银行所依赖的网络等硬件环境能够安全正常运转。(3)实现安全访问。一方面通过网络的物理隔离和逻辑隔离方式,将非法用户与物理资源相互隔离,另一方面通过应用系统的身份验证和分级授权等登录方式,限制非法用户的访问。(4)加强数据管理。统一数据标准,保证全国各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对网上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跟踪,建立容灾备份,避免数据丢失。(5)建立信任及信任服务机制,通过数字证书为参与网上交易的各方提供安全方面的基础保障,防范交易及支付过程中的不法行为。6.加快人才培养。(1)进行学科培养。金融或财经院校要把握网络金融发展趋势,加大金融知识的融合力度,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网络技术等相关课程要进行交叉教学、重合教学,着力培养复合型、综合型金融管理人才,为网络金融监管提供高水平后备人才。(2)适度引进。可以有计划地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急需的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改变我国网络金融监管队伍人才结构,同时也可以借机学习国际同行的监管经验和技术。(3)注重对现有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要积极采取举办培训班、考察学习、交流访问、异地异行实习、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现有监管人员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网络金融运作和风险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迅速、有效地促进我国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作者: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 冯静生3.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的发展。(1)分业监管体制面临挑战。网络金融的发展已经逐步突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尤其是银行业可以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服务,这不仅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挑战,更是对现阶段分业监管模式的挑战。(2)外部监管体制面临冲击。网络金融是以全球客户为服务对象,和传统金融活动相比,它超越了分支机构设置的局限性,实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性,这为小金融机构和大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和进一步推动全球金融一体化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难度,特别是对我国按经济区域设置人民银行和按行政区域建立银行业监管机构的体制冲击较大。(3)监管内容亟待充实。网络金融的发展不仅改变了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方式,而且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产品销售方式和交易处理方式,如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在网上企业对企业的商务活动)和B2C(Business to Customer,指在网上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商务活动)结算支付方式等。这一系列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扩张了电子货币的发行与创造功能,不仅促使金融市场潜在风险日益加大,而且使现行的金融监管内容亟待充实。(4)风险控制策略急需调整。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过程中,主要是表现为事后控制,事前规划、事中监测与控制明显不足,风险控制措施表现出很强的事后补救性,在风险控制手段上,表现出静态性、滞后性,不能随着业务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控制策略与方法,这与网络金融的发展态势极不适应。4.监管人才缺乏。网络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高科技性对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业务和管理知识,又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实践经验;既要有丰富、扎实的金融法规功底,又要有开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宽广视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中,远没有形成一支能满足网络金融业务监管需要的专业小财迷人才队伍。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3-15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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