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办租赁备案 成都办理租赁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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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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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备案在房管局办理。申请人首次进行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申请前,需在成都市城乡房屋租赁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进行备案申请。 房屋租赁网上备案注意事项,请在申请前仔细阅读: 1、房屋租赁网上备案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屋租赁。 2、房屋租赁网上备案原则上由出租方提出申请承租方申请的,则需上传出租方委托承租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委托书。不允许第三方代为申请办理。 3、上传图片须是原件影像资料,复印件不予受理份证影像资料需上传正、反两面求上传图片内容清晰,格式是jpg,jpeg,bmp,大小在4M以下。 4、网上备案申请完成后,系统将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过审核的,将回复登记备案号、证书现场打印地址等信息,房屋租赁当事人可凭登记备案号和身份证明在相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打印凭证。没有通过审核的,将回复退回理由,当事人可整理资料后再次申请。 5、房屋租赁网上备案完成后,可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网上政务大厅”的信息查询中,凭登记备案号和身份证明进行查询。 第二步则是填写备案申请信息,包括租赁房源信息、租赁合同信息等。负责人表示,租赁房源信息包括权属信息、房源坐落等信息;而租赁合同信息包括租赁双方相关信息、租赁价格、租赁面积及期限。 第三步上传备案申请相关资料。根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可将租赁双方身份证明、租赁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出租人委托证明通过手机或相机拍照,于30日以内上传。 最后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及时予以受理,审核完成后,系统将通过短信回复申请人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即完成网上备案申请;如没有通过的,系统将短信告知退回理由,申请人可补充完善准备相关资料,再次提出申请。备案所需资料 1、租赁双方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有效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成都线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青羊区)?
1、租赁税是针对业主的而不是租客的,所以你完全不用担心。
2、租赁合同备案是要到所在区的租赁所办理的,不是房地产交易中心。
3、租赁税是评估价月租的5%,而不是你租房子的价格的5%,一般评估价都低于出租房子的价格,一次性收取一年的。
成都租房备案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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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不断的高涨,现如今租房的人群越来越多,租房虽然看似很简单,但需要办理的手续还是比较多的,租房备案就是其中一项。那么,成都租房备案要交税吗?房屋租赁备案有什么用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
成都租房备案要交税吗
成都租房备案是需要交税的,一般来说需缴纳合同租金5%的税费。但是地税局是不办理个人出租房屋缴纳的相关事务,而是移交到各区县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因此,业主需携带房屋的租赁合同、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缴纳相关手续。
房屋租赁备案有什么用
1、 审查作用
房屋租赁备案具有审查的作用,它主要是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也就是对出租人与承租人所具备的相应条件进行审查,看看两者是否具备承租与出租的资格。另外,还需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在允许出租范围中,看看出租的房屋是否属于法律的房屋,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等。
2、 管理作用
房屋租赁备案还起着管理的作用,能将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明确清楚,同时还能监督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另外,房屋租赁备案还能有效的掌握租赁市场的基本行情,能为调解房屋租赁纠纷提供有利的法律依据。
3、 维护秩序作用
房屋租赁进行登记备案管理,还更有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可以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责、权、利得到更明确的管理,并且还能有效的预防利用出租屋违法犯罪发生。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成都租房备案要交税吗以及房屋租赁备案有什么用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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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候安置房可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吗
可以。根据查询成都官网资料,成都武候安置房可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成都,简称“蓉”,别称蓉城、锦城。成都位于四川省中部,是四川省省会、副省级城市,中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成都武侯区租房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租赁双方当事人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具体租房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出租人应提交的证件: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块上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或浦东新区规土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有关证件
(1)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3)外地来沪民工、临时工,以及其他外地来沪人员,须有本市雇用单位证明或当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需租用私房作居住使用,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外地驻沪机构还需本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同意进驻本市的证明,以及区房管局、县房管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所))同意租赁私房的批准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驻沪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上海市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驻沪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上海市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要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本文由投稿人小点于2023-03-14发表在成都创业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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