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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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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解读|互联网保险新规:持牌机构“五不得”,“头部”再现新商机
12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实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在此之前,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银保监会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两度向 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在千呼万唤中终于出台。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业务作为保险销售与服务的一种新形态,深刻影响了保险业态和保险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给行业和监管带来了挑战。
《办法》重点规范内容包括: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全流程规范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
此外,马潇认为,《办法》明确提出非保险持牌机构的“五不得”,理清了行业边界,划定行业红线,抓住了行业乱象的“牛鼻子”,推动行业向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办法》压实了持牌机构和自营平台的主体责任,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隐私保护等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明确监管边界。
大部分保险机构已经做好迎接《办法》实施的准备。
杨帆称,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也需要重新思考如何更好的利用网络化、数据化、智能化的技术来为客户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包括产品的设计上更加的普惠、条款更加清晰易懂等。
众安金融 科技 研究院的《保险业数字化转型2020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696 亿人民币,相比2011年增长84倍,在过去十年间实现了 83% 的年均复合增速。2019 年,互联网保险渗透率(定义为互联网 保费占行业总保费比例)为 6.3%,从规模来看,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大约相当于中国第二大保险集团平安集团的三分之一。其中,互联网财产保险2019年保费收入为838.62亿元,同比增长20.60%,高出财产保险市场同期增长率近10个百分点。互联网人身保险规模保费恢复正增长, 全年累计实现规模保费1857.7亿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55.7%。
对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杨帆表示,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互联网保险对保险的定价、营销和服务方式等带来深刻变化,让保险保障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杨帆指出,以往的互联网业务主要围绕大流量来创新,未来将呈现多元化创新格局,更加突显用户价值,逐步走向与用户共同设计开发产品,即保险公司借助互联网等 科技 手段,联合经纪顾问、互联网平台、医疗管理机构、医疗创新组织、特效药供应商,共同搭建起持续为特定细分用户创造价值的生态体系,并实现整体共赢。《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保险机构的产品和服务更加透明、诚信,并推动保险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消费者之间形成理念、认知与价值共识。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在规范的同时,也保护互联网保险创新。互联网保险不仅是销售渠道,更是经营方式和服务形态。《办法》在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划清红线的基础上,鼓励保险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相融合,支持互联网保险在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 社会 民生:鼓励开发符合互联网经济特点、服务多元化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让保险与场景、技术合理融合;鼓励拓展数据信息来源,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提高保险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支持保险机构提升销售和服务的透明化水平,可在自营网络平台提供消费者在线评价功能,为消费者提供参考;支持保险中介机构开展基于数据创新应用的风险管理、 健康 管理、案件调查、防灾减损等服务;推动监管部门在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建立健全适应互联网保险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
责编 李剑华 实习生 李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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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互联网保险从业人员对本人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负有怎样的责任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业务作为保险销售与服务的一种新形态,深刻影响了保险业态和保险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给行业和监管带来了挑战。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银保监会发布实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银保监会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互联网科技企业、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科学合理的建议,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或已纳入相关监管制度。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修订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注意把握以下工作原则:一是问题导向,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防风险措施;二是统筹推进,做到互联网保险制度协调统一;三是服务实践,做到监管制度务实管用,提高可操作性;四是审慎包容,引导新型业态健康合规成长。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共5章83条,具体包括总则、基本业务规则、特别业务规则、监督管理和附则。重点规范内容包括: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e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规范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全流程规范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密切跟踪研究互联网保险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出台配套政策,逐步构建立体化的互联网保险制度体系,推动互联网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互联网保险报告
中保协发布《2020年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析报告》:互联网信用保证险保费收入62.52亿元-工保网
当前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技术不断创新突破,为保险业数字化线上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推动互联网保险市场在近年来取得高速增长。2020年,在疫情影响和监管政策的推动下,财产保险业加速了线上化转型进程。一方面,疫情的爆发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居民投保习惯,倒逼机构提升线上展业水平和数字化能力,提质增效。另一方面,银保监会提出“到2022年,车险、农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家财险等业务领域线上化率达到80%以上”,鼓励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便捷的线上保险服务。在疫情影响和监管政策双重推动下,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1、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总体情况
1.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经营主体持续扩张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及网民规模的扩大,保险公司纷纷布局互联网渠道。根据保险业协会统计,六年间,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实现翻倍增长;2014年,共计33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截至2020年,共计73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
2.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规模同比有所收缩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车险综改、意外险改革、信用保证保险新规等监管因素综合影响,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保费收入797.95亿元,同比下降4.85%,低于财产保险市场同期增长率近9个百分点;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承保保单数量279.51亿件,同比下降0.92%。
3. 互联网非车险业务发展优于车险业务,非车险保费规模占比超七成
2020年,互联网车险累计保费收入220.60亿元,同比下降19.64%,占比27.65%,较2019年下降5.09个百分点;互联网非车险累计保费收入577.35亿元,同比增长2.35%,占比72.35%,相较2014年4.41%的份额增长超15倍。在非车险高速增长,特别是退运险、意外险等产品热销的背景下,互联网财产保险整体件均保费逐年下降,从2014年的25.18元/单降至2020年的2.07元/单。此外,虽然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渗透率出现下降,由2015年峰值9.12%下降至2020年的5.87%,但是互联网非车险渗透率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从2014年的1.10%增至2020年的10.81%。
4.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积极应对,多措并举抗击疫情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保险业快速响应,除捐款、捐赠物资外,更立足保险业务本身,充分发挥经济稳定器的作用。一方面,针对疫情进行产品与服务双重升级,在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另一方面,将销售、服务、运营线上化,降低因疫情导致的承保、理赔及其他客户运营不利影响。同时,疫情也持续提升着客户对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关注和健康保险保障意识,给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积极意义和发展推动。
5. 监管政策陆续出台,保障行业良好健康的运行环境
科技与保险的结合,催生了全新的市场,很多公司开始探索构建互联网保险生态圈。在积极鼓励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的同时,监管机构也非常重视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相关风险的防控,通过多种监管措施有效部署和推进行业结构转型升级,以推动互联网保险向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2020年,明确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要求,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出台《关于推进财产保险业务线上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线上化任务,提升保险业务可获得性和服务便利性;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严格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行为,加强互联网保险风险防控。
2、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渠道情况
1.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主要来源于第三方
2020年,在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中,第三方(包括第三方网络平台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计保费收入593.23亿元,占比74.34%,同比上升5.45个百分点;其中第三方网络平台保费收入335.28亿元,占比42.02%,同比下降3.76个百分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费收入257.95亿元,占比32.33%,同比上升9.21个百分点。自营网络平台保费收入187.85亿元,占比23.54%,同比下降5.68个百分点。
2. 自营网络平台渠道客户数和活跃度有所提升,但整体业务量大幅下滑,销售险种以车险为主
2020年,自营网络平台渠道保费收入187.85亿元,同比下降23.35%。从细分险种来看,该渠道以车险业务为主,车险保费收入占比为70.82%。随着互联网车险业务的萎缩,自营网络平台渠道在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中的贡献度也在下降。从细分渠道来看,移动端官网在客户数、活跃度双重提升的同时实现保费规模增长;其余渠道虽客户数、活跃度有所提升,保费规模却大幅下降。2020年,移动端官网独立访客户和访问量同比增速均超300%,保费收入9.80亿元,同比增长22.96%。移动APP累计安装量约5100万人,同比增长3.25%,独立访客数和访问量同比增速均超25%;保费收入97.22亿元,同比下降28.99%。微信公众号关注数2.80亿人,同比增长14.19%;保费收入42.25亿元,同比下降15.99%。此外,PC官网累计注册客户数约4756万人,同比增长54.40%,但独立访客数和网站页面查看量却均出现同比下降,可见用户的行为习惯从PC端演变到了移动端。
3. 第三方网络平台渠道保费规模首次呈现收缩,业务以非车险为主,退货运费险占大头
2020年,第三方网络平台渠道保费收入335.28亿元,同比下降12.66%。从细分险种来看,相较于其他渠道,第三方网络平台的险种结构较为多元化,其他险(主要为退货运费险)、意健险、信用保证险业务保费收入较高,占比分别为 32.61%、31.88%、13.57%。从具体平台来看,根据保险业协会主要合作机构数据,前四家第三方网络平台为淘宝网、支付宝、天猫、美团网,四家机构累计保费收入占第三方网络平台总保费的57.15%。
4.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渠道业务增长迅速,主攻意健险
2020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渠道保费收入257.95亿元,同比增长33.07%。从细分险种来看,其主要销售险种为意健险和车险,保费收入占比分别为64.03%、24.13%。根据保险业协会统计,泛华集团和明亚经纪两家机构互联网意健险保费收入占比均超过99%。
3、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险种情况
不同险种发展呈现分化格局,业务结构与财产保险公司整体险种分布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中前三险种为意健险、车险和其他险(主要包括退货运费险),累计保费收入656.70亿元,占比82.30%。其中,互联网车险份额比财产保险公司整体市场低33.05个百分点;而意健险则体现出与互联网更高的适配性,占比高于财产保险公司整体市场(12.18%)27.93个百分点。
(一)互联网车险业务情况
1. 互联网车险业务持续负增长
2020年,互联网车险累计保费收入220.60亿元,延续2019年负增长趋势,同比下降19.64%。
2. 互联网车险业务发展与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主要集中于东南发达区域
2020年,互联网车险保费规模排名前五地区为山东省、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和河南省,累计保费收入88.31亿元,占比40.17%,和车险整体市场的区域分布趋势一致。虽然西部地区互联网车险规模较小,但是受线下机构铺设较薄弱的影响,当地互联网车险渗透率普遍较高。
3. 互联网车险市场集中度进一步下降
2020年互联网车险保费规模排名前五的公司分别为大地保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人保财险、泰康在线,累计保费收入121.18亿元,CR5 为54.93%,较2019年下降14.51个百分点,集中度持续下降。
4. 自营网络平台是互联网车险主要业务来源,但业务贡献度逐渐下滑
2020年,互联网车险业务中自营网络平台保费收入占比60.31%,较2019年下降7.91个百分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费收入占比28.22%,同比上升7.78个百分点, 第三方网络平台保费收入占比9.23%,同比下降0.50个百分点。
(二)互联网非车险业务情况
1. 互联网非车险业务维持正增长,但同比增速有所回落
2020年互联网非车险累计保费收入577.35亿元,同比增长2.35%。从具体险种看,除信用保证险外,其余互联网非车险险种累计保费收入均实现同比正增长。从主体增速来看,超一半的保险公司互联网非车险保费实现同比正增长。
2. 互联网意健险业务维持较高增速,保费规模跃居互联网财产保险首位;信用保证险保费规模大幅收缩
2020年,互联网意健险累计保费收入320.05亿元,同比增长19.70%。自2020年1月起,互联网意健险保费收入开始超过车险且差距不断拉大,截至年底,超过互联网车险12.4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互联网短期健康险紧抓用户需求,产品简单透明、性价比高、投保智能高效,同时疫情下健康保障意识大幅提升、社交图谱集群化效应凸显。信用保证险方面,鉴于个别网贷平台出现不同程度的违约风险情况,信用保证险迎来新规,各家险企纷纷收紧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业务,规范业务流程,提高风控级别。2020年,互联网信用保证险累计保费收入62.52亿元,同比下降52.18%。
3. 互联网非车险市场集中度远高于互联网车险,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发展强劲
2020年互联网非车险保费规模排名前五的公司分别为众安保险、泰康在线、国泰产险、人保财险和太保产险,累计保费收入377.14亿元,占比65.32%,较2019年下降0.75个百分点,但是仍比互联网车险CR5高出10个百分点。从具体公司情况来看,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在互联网非车险业务中表现优异,2020年合计保费251.86亿元,占比43.62%。
4. 互联网非车险业务主要来源于第三方网络平台,专业中介机构渠道次之
2020年,互联网非车险业务中第三方网络平台保费收入占比54.55%,同比下降8.77个百分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费收入占比33.90%,同比上升9.48个百分点,保险自营网络平台占比9.49%,同比下降0.75个百分点。
5. 互联网非车险热销产品中短期健康险、退货运费险表现突出
各类科技应用飞速发展,各类互联网平台层出不穷,为互联网非车险的产品服务场景化创新、营销精准触达、用户体验优化提供了机遇,如快速迭代的百万医疗、电商场景的退货运费险、出行平台的航意航延险、移动支付的账户安全险等。根据保险业协会对2020年前60款热销产品监测,短期健康险产品有27款,累计保费收入占比48.12%,主要为百万医疗产品;意外险产品7款,累计保费收入占比6.61%,主要为航空意外险和个人人身意外险。此外,在各类热销产品中,退货运费险承保保单数量最高,保费收入呈现持续较快增长态势,保费规模排名前三的分别为国泰产险、众安保险和大地保险。
4、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主体情况
1. 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集中度下降,竞争更加充分
2020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规模排名前十的保险公司分别为众安保险、泰康在线、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国泰产险、大地保险、太平财险、平安产险、京东安联、阳光产险,累计保费收入622.12亿元,占比77.96%,较2019年下降4.46个百分点。
2.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占比超三分之一,非车险业务发展强劲,其中意健险表现更为突出
受疫情影响,消费者对零接触消费模式愈发关注,这也为专业互联网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了较好的机遇。2020年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280.60亿元,同比增长19.27%,占比35.17%,较2019年上升7.11个百分点;累计承保保单数量96.49亿单,同比增长4.46%,占比34.52%,较2019年上升1.78个百分点。在互联网非车险业务方面,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251.86亿元,占其整体业务比重89.76%,高于传统财产保险公司26.84个百分点。一方面,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在车险服务领域不具备比较优势,促使其聚焦非车发展;另一方面,百万医疗等网红产品在具备较高互联网适配性的同时,对技术迭代、产品创新等都有较高要求,而这也是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的优势所在。从具体险种来看,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意健险保费收入在其总保费收入中占比超六成,占据互联网意健险总保费的半壁江山。
3. 传统保险公司在互联网车险经营中占据比较优势
2020年传统保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517.35亿元,同比下降14.25%,占比64.83%;累计承保保单数量183.03亿单,同比下降3.54%,占比65.48%。从分险种来看,传统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业务拓展中,车险经营更占据优势,主要是由于车险对线下服务要求较高,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需进一步强化线上销售线下服务相结合的能力。2020年,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车险业务保费收入总计191.86亿元,占整体互联网车险业务比重86.97%。
5、对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的思考和建议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作为当下消费主流的以80、90后为主的“新中产”人群正逐步养成网络消费习惯,该人群具有年轻、新事物适应性强、受教育程度高、主动保障意识强的特征,正是互联网保险的主要目标客群。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 4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7%。与此相比,中国互联网保险用户2亿多人,可见互联网保险仍具有较大的潜在增长空间。
(一)当前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1. 后疫情时代经济风险压力
2020年,在新冠疫情黑天鹅事件全球性蔓延、中美摩擦升级等影响下,我国和主要经济体都遭受了较大的冲击。当前国内疫情已经得到控制,但仍面临境外输入性疫情压力等不可控因素,预计国内经济影响将会一定程度地持续存在。国内保险市场面临新的形势,保险存量用户和新增用户的风险管理是业内较大的挑战。
2. 信息不对称引发逆向选择和纠纷风险
互联网保险业务与传统线下业务不同,由于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无法面对面接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沟通限制和信息不对称,由此可能导致的逆向选择以及纠纷风险都不容忽视。一方面,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中,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提高风险识别和处置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部分保险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问题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由于保险人和投保人缺乏正面沟通,投保人可能对保险产品条款产生误解,从而产生诸如保险利益难以确认等赔偿纠纷。
3. 新技术放大潜在风险,应对能力亟待建设
互联网保险业务对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在极大提升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也带来了隐私保护、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伴随着新技术在保险行业的应用,此类风险也相应进入保险领域。例如,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核保过程意味着更多维度数据的埋点、采集与应用,一旦发生信息泄露,后果会更加严重。诸如此类的风险,需要保险业积极投入,共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4. 互联网创新产品设计和科学定价存在难度
当前,大多数创新型互联网保险产品都属于首创,产品设计需要兼顾产品本身属性和网络化操作要求,即进行在线咨询、投保、理赔和售后服务等,这在提高了产品设计适应性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风险。此外,由于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展时间不长,没有太多的历史数据积累,消费者行为习惯相较传统产品难以预测和控制,这对互联网保险的产品科学定价也形成了一定的挑战。
(二)下一阶段的思考和建议
1. 推进财险业务线上化工作,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为更好地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消费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财产保险公司应积极提升业务线上化水平,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同时,通过线上赋能传统线下业务,探索线下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加强线上线下业务的有效联动,做优存量、做大增量、做好服务,提高消费者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
2. 强化科技应用,激发行业发展新动能
互联网保险场景碎片化、交互频次高、交易时效强、业务峰谷波动大等特点推动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行业的应用,使保险公司建立起更加全面的业务流程、更加完整的业务监控体系,从而实现业务流程的智能化运营。保险公司需借助新兴技术带来的强大计算资源和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对用户数据、保险业务场景数据和外部大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和快速适配,并建立起应对多元化场景需求、多样化产品类型、多层次产品运营、多维度风险监控要求的智能化保险运营体系。
3. 坚持融合创新,提升线上保险产品和服务价值
当前,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保险公司对互联网渠道掌控力较弱,需树立互联网思维,从价值转移迈向价值创造,利用线上技术形成差异化能力。围绕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居民消费等重点领域,迭代创新保险产品,例如拓展UBI、网约车等创新产品。同时,形成更丰富完善的保险服务供给,做厚保险服务的价值,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
4. 坚持合规经营,在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保证风险可控
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迅速发展,不断涌现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保险消费者带来困扰的同时,也影响了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发展。保险行业应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在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定线上服务标准、建设线上销售追溯体系、保护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提升线上消费者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保险在线业务风险防控体系,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提高保险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提升风险防控的及时性。
网上买保险靠谱吗
只要是合法的保险公司,都是可靠的,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扮演的社会角色有其稳定民心的功用,所以即便它破产、清算,法律也是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为原则的。
网上买保险没有专人指导,一不小心就会买错,这些误区一定要警惕起来→《网上买保险靠谱吗?这些误区要警惕了!》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因为经营、分立等原因,需要解散,需要经过保监会批准后解散,而人寿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人寿保险公司如因为经营不善,需要宣告破产,会有其他同类型的保险公司接手,保单随之转移,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当其他保险公司不愿意接手时,银保监会强制执行,指定某家有能力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而且只要是通过正规渠道,不管我们是从哪里购买的保险,最终都是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我们购买的保险和平时跟代理人购买的保险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是销售渠道不同而已。就像我们买手机,可以通过品牌官网、天猫店、线下营业店购买一样的道理。
只要保单号在保险公司的系统里存了档备了案,那就是货真价实的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产品还是原来的产品,公司还是原来的公司,就是换了一种卖保险的方式,整个交易过程都是受法律监管的。
所以我们在买保险时,需要辨别好这个保险平台是否合法合规。如果平台合法合规靠谱,那么就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对于保险了解不多但是又想购买保险,可以咨询薄荷保第三方保险咨询平台,薄荷保会根据用户需求智能匹配销售顾问,平台全程跟进并监督,确保品质标准化。
互联网保险 营销策略
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市场集中度远高于传统业务,网络车险业务市场集中度高表现更为明显。保险的网络营销和传统营销各自具有不可替代的相对优势和缺陷,它们是保险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网络营销代表的是保险企业一种全新的经营理念、一种新颖的营销手段、一种理解客户的交流渠道;它的有效运作是以企业能够引导消费者进入企业的网站为前提,而这一工作不可避免地要由传统营销来完成。因此,网络营销还不能取代传统营销,而只能与传统营销实现整合,才能使企业的整体营销策略获得最大的成功。
网络保险业务与传统保险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网络保险业务和传统保险业务都是保险业务,核心是一样的,只是保险业务的不同渠道。
2、区别:网络保险的业务的范围还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一般多见于意外险,旅游险,车险,保险责任简单的重疾险。容易看明白,理性选择。
而传统保险业务,上门面对面讲解的保险业务,主要针对于寿险,健康险,高端医疗,养老,教育等方方面面。
网络保险有时需要借助第三方非保险经营企业的互联网公司进行推广和销售,成本低,没有售后服务环节,需要客户自行完成一系列的售后,保全,理赔,领取工作。
传统保险业条,因为有人的因素存在,人者见仁,智者见智,规划起来需要更强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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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营销现状分析
互联网保险在过去近20年里经历了兴起、发展以及不断成熟的过程。我们将这一过程归纳为四个时期,分别包括长达10年之久的萌芽期、突飞猛进的探索期、正在经历的全面发展期和即将到来的爆发期。
一、萌芽期(1997年-2007年)
1997年底,中国第一个面向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需求的专业中文网站——互联网保险公司信息网诞生。2000年8月,太保和平安几乎同时开通了自己的全国性网站。2000年9月,泰康人寿在北京宣布了“泰康在线”的开通,实现了服务的全程网络化。与此同时,各保险信息网站也不断涌现。
然而,鉴于当时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整体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加之第一次互联网泡沫破裂的影响,受众和市场主体对互联网保险的认识不足,这一阶段互联网保险市场未能实现大规模发展,仅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起到企业门户的资讯作用。随着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探索期(2008年-2011年)
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兴起为中国互联网市场带来了新一轮的发展热潮。伴随着新的市场发展趋势,互联网保险开始出现市场细分。一批以保险中介和保险信息服务为定位的保险网站纷纷涌现。有些网站在风险投资的推动下,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在这个阶段,由于互联网保险公司电子商务保费规模相对较小,电子商务渠道的战略价值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因此在渠道资源配置方面处于被忽视的边缘地带。保险电子商务仍然未能得到各公司决策者的充分重视,缺少切实有力的政策扶持。
三、全面发展期(2012年-2013年)
在这一时期,各保险企业信托官方网站、保险超市、门户网站、离线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互联网业务,逐步探索互联网业务管理模式。其中,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保险行业也在这一年取得跨越式发展,以万能险为代表的理财型保险引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市场。
互联网保险绝不仅仅是保险产品的互联网化,而是对商业模式的全面颠覆,是保险公司对商业模式的创新。互联网保险并不是把保险产品放到互联网上售卖这么简单,而是要充分挖掘和满足互联网金融时代应运而生的保险需求,更多地为互联网企业、平台、个人提供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保险行业已摸索出一套相对可控、可靠的体系和经验,确立起互联网保险的基本模式。保险公司进军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
四、爆发期(未来)
历经十几年的发展,电子商务对传统行业的影响正在不断加深。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等相关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保险行业的电商化奠定了产业及用户基础,保险电商化时代已经到来。
未来,移动展业净土掀起互联网保险新一轮高潮,它将围绕移动终端开展全方位的保险业务,包括产品销售、保费支付、移动营销及客户维护服务等一系列业务活动。保险业在移动终端的应用可分为四步走:第一是无纸化,将纸质保单转换为电子保单;第二是智能化,在无纸化基础上,实现展业、投保等业务简易、规范操作;第三是客制化,为客户提供回归保障本质的高级定制保险产品;第四是打造智能移动保险生态系统,包括高级定制的产品线,也包括打破时间、空间局限的全方位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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