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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进出口权代办申请(成都进出口代理公司)

进出口权代理的申请流程是什么?复杂吗?

进出口权代理流程大概流程基本分五部,不复杂

1.商务部办理进出口备案登记

2.海关办理货物收发人备案登记、检验检疫登记

3.外汇管理局办理付汇登记备案

4.海关办理电子口岸登记

5.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如何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问题一:如何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到鸡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或者商务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一并送审后,符合要求的当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或者商务局会签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即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相应的还要再到海关、商检局、外汇管理局做备案登记。

问题二:如何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你公司的注册资金没有问题。

你拿着企业在工商部门的资料,去外经攻申请进出口经营资质,现在是备案制度,很容易申请。

然后回工商局,更改企业备案,进行变更为具有进出口资质的企业。

如果要开展对外贸易业务,

下一步就是去海关进行企业备案,备案后就可以开展外贸业务!

问题三:申请进出口经营权需要多长时间 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商贸发〔2003〕2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经贸局: 为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内资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商务部决定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除对注册在中西部地区(本规定所指的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含长春)、黑龙江(含哈尔滨)、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含武汉)、湖南、广西、海南、四川(包括成都)、重庆、贵州、云南、 *** 、陕西(含西安)、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内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优惠条件外,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二、内资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分为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两种(边贸企业的现行政策不变)。其经营范围分别为: (一)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获权企业可以按照经营范围在中国全部关境内以国家规定的各种贸易方式自由从事进出口业务。三、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实行核准制,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实行登记制。商务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鼎京、武汉、广州、珠海、汕头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受权管理机关)进行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核准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是内资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唯一有效凭证。任何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格证书》。四、内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一)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1、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在中西部地区的内资企业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要求提交的材料(1)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证明其符合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条件的其它材料。(二)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1、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需要提交的材料(1)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证明其符合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条件的其它材料。五、办理内资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核准和登记......

问题四:办理进出口经营权有哪些步骤? 企业申请进出口权需具备的条件(无注册资金大小限制、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也可办理):

1、已经取得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已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3、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企业申请进出口权的流程:

1、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

2、到工商局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3、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

4、公安局备案,刻“报关专用章”一枚。

5、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

6、中国电子口岸备案,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

7、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

8、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问题五: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要注意些什么? 现在办理自营进出口权比较容易,不象以前要审批,现在只要备案就行了。只有一个限制条件: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具体怎么办理可以先到当地工商局咨询以下,反正要跑外经贸委、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局、商检局等几个单位。 出口的产品国家没有规定要有国外的合格证,这是看你的客户的要求的。但是有些出口商品出口时国家要求强制商检,否则不能报关出境。具体要根据你的产品的HS编码到海关或商检去查查。 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要点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众多的中小型民营企业都可以自主地开展进出口贸易。但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必须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以及到后续部门办理有关证照的申办、变更手续,才能合法地开展进出口业务。这些程序涉及的部门众多、办事规定变动频繁、时间跨度大,因此本公司为解决部分客户人手不足问题,特意增加此配套服务项目,为客户代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及后续的有关证照的申办、变更手续。使企业立即就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 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首要条件:a)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b)已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依法纳税;c)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下的有关程序简介按企业符合上面三项条件为限,如果不符合的,请电话咨询。(以下一广州市为例)广州市外经贸局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核到广州市外经贸局提交相关材料,最后领取《备案登记表》。工商局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从领取有关表格到提交全套资料,最后领取新证。海关 ① 申办企业《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② 办理中国电子口岸新增用户入网手续。 在此过程中,会涉及到开具银行偿明、雕刻报关专用章、财务会计制度、合同章程的修订等等报送资料的审核,因此材料要准备充分,以免耽误时间。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外汇管理局 ① 办理企业进口备案; ② 办理企业进口核销员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 ③ 办理企业出口备案; ④ 办理企业出口核销员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国税部门 办理企业国税登记证变更。地税部门 办理企业地税登记证变更。入境检验检疫局 ① 办理企业注册备案; ② 办理报验员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电子口岸 企业办理上述内容后,最后必须到电子口岸制卡中心办理企业申请入网手续,领取法人卡和操作员卡。

问题六:中国企业如何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中国企业要直接从事对外经贸活动,需要向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并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管理对外经济交往和贸易活动的 *** 主管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各大城市设有特派员办事处。各地 *** 机关设有外经贸委,负责管理本地区的对外经济交往和贸易活动。 一、 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资格:国有大型(特大、大一、大二)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即可办理批准手续;技术密集型的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出口供货额必须达到50万美元;其他行业的生产性企业年出口供货额达到100万美元。 审批程序:生产企业向当地外经贸委和经委提出申请,经“两委”共同审查后上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经贸委,国家经贸委向外经贸部推荐,外经贸部批复。 二、 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资格: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的科研院所和地方所属的副厅(局)级以上科研院所只要提出申请,即可办理批准手续;其它科研院所年销售额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省级科委认定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审批程序: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向当地外经贸委和科委提出申请,“两委”审核后上报外经贸部和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部推荐,外经贸部审批。 三、商业、物资、连锁经营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资格:内地物资企业、商业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锁经营企业年销售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审批程序:企业向当地外经贸委、经委、商委提出申请,由“三委”会签后向国家内贸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申报,国家内贸局初审后告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审查后向外经贸部推荐,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复。 四、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申请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概况表; 3.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商业物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商业、物资企业前两年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统计部门原始统计表)。转自:中华涉外网

问题七:怎么办理进出口权的证件? 首先,所谓的进出口权,全称是指自主经营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权是指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申请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

其次,企业先要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步骤如下:

1,先去工商局给营业执照做增项(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然后去外经贸局外贸科进行备案。企业到外经贸局备案,需要提交材料包括: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外资企业先变更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再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2,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在正常开展外贸业务前,企业还需办理:

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到所在地外汇局,取得核销号码;省海关金关中心IC卡录入;省技监局网上认定盖章;所在地工商局、税务局网上认定盖章;省海关金关中心开卡;所在地外经贸局网上审核盖章;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审批盖章;材料送回所在地海关审核认定;海关IC卡开通使用;企业将海关注册登记书传真到市外经贸局以便今后统计管理。

再次,在办理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国税正副本原件;

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财务、报关员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公章,法人私章;

租赁合同原件;

批准证书原件(外资公司需提供);

提供公司办公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提供公司名称、地址的英文准确翻译;

报关员证、报关员卡、外汇核销员(如果没有不用提供);

办公室、厂房、主要产品的照片(电子档和纸质档都要)。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问题八:进出口权怎样申请?费用多少 注册资金100万,注册流通型外贸公司.50万生产型,30万高新技术.人数没有规定.

1)你必须去当地的工商局,去变更你的原有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就是要在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面加一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然后你才能去你当地的外经委办理备案登记,就是楼上说的这部分东西.(但并不需要那么多材料,只要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已盖章的这个表要到网上去下载.2个工作日就会审批下来)

3)接下来是去你们所属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上的经营范围的变更.内容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4)去海关,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伐5)去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立和进口(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6)选一家国内银行,开立外汇帐户,一般选中国银行比较好.

7)去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登记.拿电子口岸身份识别卡和电子口岸IC卡.

8)去当地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所有过程需要1个半月的时间

去相关部门办理事务都要提交各类文件,在这里不能一一列出.只要在经办的时候问一下就可以了.以上就是办理进出口权全部流程.

费用大致要5000元左右

问题九:怎样申请出口权 一、国家商务部对外贸易备案

1) 网上备案;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刻章卡,公章,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原件;(客户再提供一个公司英文名及英文地址)(如公司有报关员需提供报关证)

iecms.ec/iecms/index.jsp 网上登记拿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带其所有原件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去市级外经贸审批后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海关备案(3 个工作日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 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章程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关专用章模(须去公安局刻制,规格为50MM,宽36MM)

5)《税务登记》国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

审批后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三、电子口岸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商行政管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3)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国税

4)海关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理保关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关企业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代理和报关企业)

5)如企业有保关员需提供《报关员证》《报关员资格证》需办理报关员IC 卡者,请提供一张与“第二代身份证

一样的彩色照片”

6)法人,操作员/报关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进出口企业收汇核销备案

1)进出口介绍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领取回执,所有事项办理完毕。再带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及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到中

国人民银行外币储蓄帐户备案

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首要条件:a)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b)已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依法纳税;c)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电子口岸

企业办理上述内容后,最后必须到电子口岸制卡中心办理企业申请入网手续,领取法人卡和操作员卡。其程序是再次到以下七个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核手续,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设备并安装妥当:

① 带有关材料到技监局办理审核手续;

② 带有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审核手续,最后办理电子执照审核;

③ 带有关材料到国税局办理审核手续;

④ 带有关材料再到制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

问题十: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流程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首先要看你的执照里面有没有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的经营范围,如果没有就需要先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然后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进国家商务部网站iecms.ec/iecms/index.jsp,里面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里面录入你企业的相关资料,然后保存、打印;

2、备齐要求的相关资料到你们当地所属的镇(区)外经办加盖意见;

3、备齐相关资料和加盖镇外经办意见的备案表到市外经贸国际贸易科办理正式的《对外贸易经济备案登记表》;

4、去海关办理《自理报关注册证书》和电子口岸卡(操作员卡、法人卡);

5、商检局办理《自理报检注册登记证书》;

6、外汇备案;

7、国税局办理《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登记》;

8、银行办理外币开户。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国、地税登记证,4、法人身份证和一寸相片2张,5、财务人员身份证和一寸相片2张,6、验资报告、7、公司章程、8、租赁合同,9、公章。

以上是东莞这边的做法,不过具体的流程都是相差不大的,你问一下你们当地外经贸局就知道了,希望能帮到你。

进出口权怎么办理?

进出口权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2、到所在区县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3、到所在区县国税局、地税局分别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

4、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5、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

6、向海关中国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取得入网许可,购IC卡、软件、读卡器、17999拨号上网卡。

7、到外汇管理局申请出口核销备案,进口单位进入名录备案,外汇账户开立申请。

扩展资料:

成品文件: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送注册登记证书;

3、报关章;

4、海关电子口岸一套资料(法人卡,操作员卡,Or光盘等);

5、自理报检备案登记证明书;

6、企业网上业务开通受理回单,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回单(上有账号和密码),操作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出口权

呈贡资质代办:干货,如何办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企业是需要通过申请来才能获得进出口经营权,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对外开展出口业务交易,提升出口货物的外贸竞争。

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流程如下:

1、网上申请进出口经营权资格,提交申请后按要求准备材料交到区外经委部门,转市外经委、省外经委批准后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

2、到工商局作经营范围变更。

3、到当地海关备案。

4、到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出口核销登记并开立美元帐户。

5、盗税局办理退税登记,领取退税证。

6、你电子口岸登记先到技术监督局审核盖章、再到工商局审核盖章、再到税务局审核盖章,再去海关领取操作系统、读卡器、IC卡等。再拿IC卡到外经委、外汇管理局办理IC卡备案及到海关备案,最后到电信局买17999上网卡。

7、到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办理登记,申请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注册。

8、在网上申请核销单,再到外汇管理局买核销单。

9、到海关买报关单。

以上就是如何办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全部内容,您现在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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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出口权需要什么条件(办理进出口权需要什么资料)

您好,现在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办理进出口权需要什么条件,办理进出口权需要什么资料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您好,现在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办理进出口权需要什么条件,办理进出口权需要什么资料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外贸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和规范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现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登记和核准制,遵循自主申请、公开透明、统一规范、依法监督的原则,各类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企业除外,下同)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2、外经贸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广州、珠海、汕头市外经贸委(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局(以下统称受权发证机关)负责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3、二、对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按登记或核准的经营范围实行如下分类管理:(一)外贸流通经营权(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4、(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5、外经贸部和受权发证机关在核准或登记企业进出口经营范围时,不再单列贸易方式,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

6、三、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资格条件和要求提交的材料(一) 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资格条件和要求提交的材料资格条件(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成立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7、(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币别下同)。

8、(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

9、(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期间,企业违法违规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10、2、要求提交的材料(1)企业书面申请。

11、(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12、(3)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3、(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5)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

15、(二) 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提交的材料资格条件(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为依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16、(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不低于200万元,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机电产品生产企业不低于100万元)。

17、(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18、(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期间,企业违法违规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19、2、要求提交的材料:(1)企业书面申请。

20、(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21、(3)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2、(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3、(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4、(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25、(7)高新技术企业、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要提交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证书复印件。

26、(8) 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

27、四、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和核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28、(一)企业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到所在地省市受权发证机关办理。

29、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备后,受权发证机关予以受理。

30、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受权发证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

31、对准予登记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32、不准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33、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由外经贸部核准。

34、地方企业由受权发证机关报外经贸部核准;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由中央企业报外经贸部核准。

35、外经贸部在收到受权发证机关或中央企业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核准或不准予核准的答复。

36、受权发证机关自收到外经贸部的核准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37、(二)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后,受权发证机关要将企业提交的材料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存档,并将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内所载的有关数据通过网络报送外经贸部。

38、(三)企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到工商、海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39、五、规范各类进出口企业经营行为。

40、企业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从事进出口业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关、报验、结汇、用汇和办理出口退税。

41、(一)各类进出口企业不得以挂靠、借权经营方式让其它企业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办理报关、报验、结汇、用汇和出口退税。

42、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权责分明、有效制约的经营机制,防止出卖或变相出卖进出口经营资格,防范走私、逃套汇和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3、(二)从事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规定申请办理配额、许可证。

44、(三)按规定加入进出口商会。

45、六、各受权发证机关要加强与工商、海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办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

46、(一)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受权发证机关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

47、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与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年审。

48、(二)受权发证机关根据企业提交的年审材料,以及海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等部门提供的该企业依法经营的材料,确认该企业是否具备继续从事进出口业务的资格。

49、(三)完善对企业的信用管理和档案管理,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受权发证机关要在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上记载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受到的行政处罚,并将有关数据通过网络报送外经贸部。

50、受权发证机关要及时向海关、税务、工商、外汇等有关部门通报受罚企业名单,对有不良记录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预防性管理。

51、(四)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出口经营范围变更,应到受权发证机关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变更手续。

52、受权发证机关应将有关数据通过网络报送外经贸部。

53、(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

54、企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受权发证机关印章方有效。

55、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体系,严格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建立有准入有退出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体制。

56、(一)对构成走私和违反海关监管的进出口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违规、走私企业给予警告、暂停或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 [1998]外经贸政发第929号,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57、(二)对构成逃套汇的进出口企业,依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严厉惩治金融和财税领域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国发[1996]4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逃、套汇外经贸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1998]外经贸计财发第713号)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58、(三)对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的进出口企业,依据《决定》和《关于对骗取出口退税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2000]外经贸发展发第513号,外经贸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59、(四)对伪造、变造、买卖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文件的进出口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60、(五)对本企业出口产品被控倾销而不参加应诉的企业,依据外经贸部《关于鼓励和督促企业参加国外反倾销案件应诉的若干规定》([1999]外经贸法字第3号)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61、(六)对出口伪劣商品的企业,经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或司法部门认定后,给予以下行政处罚:首次出口伪劣商品且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下的,给予警告行政处罚;首次出口伪劣商品在5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给予暂停一年对外贸易经营许可行政处罚;首次出口伪劣商品在100万美元以上,或受到处罚后两年内仍有出口伪劣商品行为的,给予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行政处罚。